盛夏时节,正是大田作物夏管的关键时期。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峻丰村东山上的玉米地里,峻元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刘树元正在指挥无人机进行植保作业。
刘树元介绍,无人机航化作业既节省人力、环保安全,还能做到覆盖密度高、防治效果好。
“峻元农机合作社是我们兴安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个代表,合作社今年6月被评为国家级合作社示范社。”兴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司呈俭说。
近年来,兴安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快培育、扶持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切实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我们通过政策引导、示范引领,抓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重点推进农机合作社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大力提升大型农机具使用率,提高农业集约化、规模化作业水平,使农户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有效提升了农业主体的经营能力,逐步建立了一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司呈俭说。
草莓、哈密瓜、樱桃等果蔬,是每个来到兴安区壹佰加生态园设施农业基地采摘市民的最爱。壹佰加农业生态园设施农业基地流转土地面积390余亩,近年来,该生态园通过利用现代农业技术,全年生产豆角、黄瓜、西红柿等30余种新鲜蔬菜和草莓、葡萄、大樱桃等10余种优质水果,以及每天10万枚以上的鸡蛋。常年为当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40多个,每年仅支付劳务用工工资就达100万元以上。基地负责人李福海介绍,公司主打精细蔬菜与反季节蔬菜,兼顾郊区农业休闲和农业采摘,大力发展精菜、细菜、特菜等绿色有机蔬菜及禽蛋等产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
“我们在做好自身发展的同时,通过免费给周边菜农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带动周边农户发展蔬菜绿色种植达200多亩,户均增收1200多元。”李福海介绍。
兴安区的一系列扶持新型主体发展的政策,不但惠及了“老农民”,更吸引了很多“新农人”。“90后”于雷大学毕业回到家乡,转身变成兴安区雷雷种植家庭农场的农场主。“新农人”有着新理念。“打造特色精品、绿色生态和有机品牌农业,这才是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于雷说。雷雷家庭农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农场在2018年就为其原生大米注册了“富钰”牌商标,转年又为原生大米申请了绿色产品标识,同时在可溯源农产品方面不断探索。
目前,兴安区已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8家。其中,合作社有20家、家庭农场有188家,拥有国家级示范农民合作社2个、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今年全区培育新增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个、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累计注册资金3亿元。
如今,兴安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农业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养殖、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更加快了兴安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有力助推乡村振兴。
“兴安区准备大力提升各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深加工水平,围绕食用菌、鲜食玉米、林果、畜禽等主导产业精准发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和效益,实现产业品牌化、高端化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助推全区乡村振兴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兴安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