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潜江市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在兜底保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农村困难对象“吃穿两不愁”。
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应纳尽纳。对全市脱贫不稳定户等重点对象开展摸排,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精准掌握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婚姻状况及子女情况等家庭状况,精准实施救助。同时,根据市乡村振兴部门反馈的未纳入救助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对象信息,实施重点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截至3月份,全市1607名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对象,已纳入农村低保716人、农村特困供养5人,临时救助60人次。
巩固制度衔接,保持政策稳定。切实推动过渡期帮扶政策有效衔接,继续保持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将15773名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范围,1至3月,累计发放资金2835.53万元。同时,对脱贫人口中突发困难又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目前对脱贫人口给予临时救助311人次,累计发放资金75.28万元。
建立预警机制,强化监测成果。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开展常态化监测,重点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用好省级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及时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