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农民日报 版次:第005版:版名:新型经营主体 日期:202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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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1年08月2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农业生产托管推进小农生产现代化的逻辑创新

杜洪燕 陈俊红

  十九大报告提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同时,《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基于以上目标,围绕农业现代化展开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小农户仍然会占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绝大多数,仍然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未来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难点是如何实现小农户生产经营现代化,破解小农户农业生产现代化“困局”。

  全国各地的最新实践证明,农业生产托管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农户在市场、技术、资金、劳动力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而且能够通过农业服务规模经营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农业生产托管推进小农生产现代化的逻辑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推进生产托管服务主体联合,加速高端要素进入农村。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在独立从事生产托管服务的基础上,也在探寻节约成本、扩大服务规模的有效路径。服务主体之间的联合能有效提升服务供给能力,通常采取横向联合、纵向联合、交叉联合三种方式。托管服务主体之间通过横向联合将竞争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纵向联合实现了产业链上下游的“跨界融合”,最大限度地实现产品商品化;交叉联合是横向联合和纵向联合的升级版,最大程度兼顾生产托管的服务规模和效益。

  推动小农户组织化,维护小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调研显示,当前推动小农户组织化主要依靠村集体、合作社和企业三种力量。村集体主导农业生产托管发挥了村集体“统”的功能,实现了小农户组织化和服务规模化,具有公益性特点。部分村集体代表农户利益,直接与服务主体签订合同,能有效保护农户利益,并且兼顾贫困户。合作社作为生产经营性组织,提高成员参与度和提高合作社经营收益是推进合作社主导农业生产托管的关键。企业主导农业生产托管,实践中主要为订单农业、粮食银行等形式。企业以经济效益为核心,采取带实物、带技术等方式,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和农作物产量。企业距离市场端近,但与农户融合程度不高,对接小农户的攻关成本高,因此企业通常会依靠村集体、合作社、农村能人、农机手等本地人协助,推动小农户进行集体行动,降低攻关成本和生产成本。

  满足农户个性化生产经营需求,发展服务型规模经营。实地调研发现,农户对“农资供应、农业保险、农产品销售”服务的需求较高,对“资金融通、农业信息”服务的需求次之,对“农技推广、农机作业”服务的需求较低。为了满足农户个性化生产经营需求,目前有全程托管、部分环节托管、股份制托管三种基本模式供农户选择。全程托管模式下,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作业环节,全部委托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完成作业服务后,依据当地市场价格收取农业生产作业服务全部作业费用。部分环节托管模式下,农户向服务主体支付一定托管费用,并将生产过程的部分环节委托给服务主体完成,根据托管环节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和关键环节综合托管。股份制托管是一种盈余分配方式较为特殊的全程托管,其本质是农户以土地、农机等入股,农户享有基本保本收益的同时,还能够按照股份数量与服务主体分享超额收益。

  健全小农户与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户经营热情。调研显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主要有一般市场型和股份合作型两种。一般市场型利益联结机制委托服务关系比较简单,服务主体与农户之间签订单纯服务购买合同,明确权责,服务和结算完成后合同终止。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机制为农户建立按股分红、务工等渠道的增收机制,更能调动农户积极性,利益联结较一般市场型更为紧密。农户被“内化”为服务主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服务主体联系的主要纽带是产权关系,是服务主体的资产所有者,对农业服务规模化和农业生产产业化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有分割权。

  建立农业生产托管的风险分担机制,分散农业经营风险。调研显示,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和农户普遍通过购买保险来防范风险,地方政府则是采取资金监管、质量控制等市场监管措施来防范风险。在风险分担机制建立过程中,与农户相比,企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风险意识更强,更善于利用信贷、保险等金融手段,且注重与农户共担风险,为农户获得托管费贷款、购买农机贷款等提供担保。在市场监管措施中,政府部门的主要作用是满足商业保险公司和农业经营者的利益需求,政府最大化社会效用而非自身利益,其参与模式主要是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并对其他风险主体的行为实施监督。

  (杜洪燕系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信息与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俊红系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信息与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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