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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19年12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45%
记者 张仁军

  本报讯(记者 张仁军)记者从近日在辽宁沈阳举办的“秸秆综合利用经验交流活动”获悉,截至目前,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45%,有10个省利用率超过90%,有9个省利用率超过85%,近50%的县区利用率超过90%,秸秆综合利用总体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

  据介绍,在秸秆综合利用中通过综合施策、强化管理、整县推进、以用促禁,出台了一些好的政策、探索了一些好的模式、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秸秆综合利用能力稳步提升。特别是今年以来,切实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新的路径,又取得了新突破和新进展。

  今年,农业农村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第一次将试点示范转变为全面铺开,安排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9.5亿元,在全国建设了260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切实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

  为全面掌握全国秸秆资源利用情况,准确提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数据,年初,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推动在全国以县为单元开展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监测调查。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的共同推动下,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调查方法,开发了数据填报系统,建立了一支涵盖科教、农机、农技、种植、能源、环保等多个部门的工作队伍,初步建成了2018年度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台账,为生态文明考核提供了有力支撑。

  今年切实开展了秸秆利用补偿制度探索,在黑龙江省遴选了两个典型县区,以玉米和水稻秸秆为重点,围绕耕地地力补贴建立了挂钩机制,围绕秸秆还田和离田收储两个关键环节建立了补偿机制,围绕资金发放建立了考核机制,围绕工作落实制定了政策配套机制,基本形成了制度框架的主体内容,推动试点县区秸秆实现了全量利用,也提高了当地农户主动参与秸秆利用的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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