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作为粮食生产的第一要素,其质量状况直接决定着我国的粮食生产能力,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近几年来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出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策略,并调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将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同时,我国自2006年开始在部分地区开始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旨在保护耕地地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已经建成10亿多亩高标准农田,对保护耕地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制度和经济多方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采用“高投入、高消耗、高产出”的耕地利用模式,重使用、轻保护,直接导致耕地资源超负荷运转,耕地土壤肥力下降,生态失调和环境污染等现象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从短期来看,通过地力透支的耕地利用方式可能会提高粮食产量,但从中长期来看,会对粮食生态环境造成日益严重的损害和破坏,同时会影响粮食品质,威胁我国粮食安全。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不仅涉及小农户和规模经营农户等耕地经营者,也涉及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还涉及各级政府,必须从机制建设、设施完善、组织培育、政策保障等方面综合施策。
构建耕地质量保护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探索“三权分置”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使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稳定的长期经营预期,激发其投资土地、保护耕地质量的积极性。二是以市场为重心,探索推进粮食价格与政府补贴脱钩改革,建立健全以市场为主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保证农民获得基本收益。三是健全耕地质量保护补偿机制,对于过多承担耕地质量保护任务、提供外部效应的耕地保护主体给予经济补偿。可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弥补主产区因保护较多耕地资源而限制经济发展所受到的损失,平衡区域之间的经济利益。
进一步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最终推动永久性基本农田形成现代化生产经营格局,全面提升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在此过程中,尤其要注重推广和创新土壤改良技术,提高土壤肥力;推进农田生态系统建设,构建农田生态廊道,提高田间生物多样性;加强高碳蓄积度的土地保护,优化调整多种用地的生态布局,提升固碳增汇能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创新农田共建共享模式,激励多元化主体参与农田建设与管护。二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建立标准化的轮作休耕生产模式,提高轮作休耕效率,有效保护耕地质量。必须要明确,轮作休耕并不等同于弃耕或废耕,而是要通过采取培肥地力、改良土壤、去除污染等修复措施改善土壤的质量。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动态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为轮作休耕成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发挥农业社会化组织作用。一是鼓励、支持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践行绿色生产、绿色服务的先进理念,将耕地质量保护要求贯穿于生产、服务的全过程,强化其在绿色生产技术支持和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带动农户转变“重用轻养”的传统经营观念,增强耕地质量保护的意识。二是鼓励合作社发挥组织功能,创新培训方式和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农业技术传授、农业生产培训等服务,助力耕地质量保护。三是支持农业社会化组织通过发展订单农业、拓展多元销售渠道、统一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等来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以提升农户的绿色生产认知,激发他们保护耕地质量的内生动力。四是大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农户通过电子商务渠道销售农产品,以线上的高端需求反塑农业产业链,倒逼农户进行耕地质量保护。
完善耕地质量保护政策体系。一是完善耕地质量保护的技术推广体系。通过推广科学配方施肥、使用土壤调理剂等,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高农田土壤肥力。应用智能化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使用无人机、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和手段,实时监测气象变化、土壤营养状况,实现科学防灾减灾,将“看天吃饭”转变为“知天而作”。二是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否发放及其补贴额度与耕地地力保护措施紧密挂钩,只有农业经营者切实采取了保护耕地地力的措施,并且使耕地地力或生态环境维持在一定水平,才可以获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奖惩机制。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耕地资源利用规划。以土壤质量为基础,结合土壤特性和生态特性科学制订种植区划,以发挥耕地土壤最大效益。根据不同农产品对耕地土壤的不同需求,对耕地进行差异化管理和利用。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州学刊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