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落实中俄《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水域合作开展渔业资源保护、调整和增殖的议定书》及第33次中俄渔业合作混合委员会会议纪要要求,5月22日至31日,中俄两国渔政工作代表团分别对中俄界江黑龙江双方边境水域开展了春季渔政联合检查。在双方的密切配合与共同努力下,此次联检任务圆满完成,并签署了联检纪要。
5月22日,联合检查组以不过境方式对黑龙江俄方侧50至120公里江段进行了检查。5月26日,俄方代表团入境,联合检查团对黑龙江边境水域抚远段、同江段的渔业生产秩序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重点抽查了黑龙江抚远段(59号标至96号标)的小河子滩地、夹信子滩地和九龙滩地,以及同江段(272号标至253号标)的头村滩地和磕过亮子滩地。检查内容涵盖中方渔民作业网具长度、尺寸、渔获物规格,核查作业证件持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捕获鲟鱼、鳇鱼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违规行为,并现场询问渔民渔业生产相关知识掌握情况。联合检查期间,双方水域均未发现违法违规捕捞行为。5月30日,中俄双方代表团于抚远市顺利签署了联检纪要文件。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持续加大边境水域管理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等措施,从源头加强渔船和渔民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边境水域未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和渔民越界事件。边境市(地)、县(市、区)政府积极整合渔政、外事、边防等管边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将渔政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体系,明确责任,落实管理措施,有力促进了边境渔业生产秩序的持续向好。
下一步,黑龙江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将按照《黑龙江省“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总体部署,持续强化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定期分析研判边境形势,严格渔船渔民管理,严防越界捕捞,坚决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