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对2022年印发的《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正式发布实施。
此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责任明确、程序优化”的原则,对现行标准进行了完善。一是明确适用范围。明确该标准适用于核定乘员10人及以上,经批准、检验并登记注册的渔业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进一步压实了船东船长主体责任。二是规范判定程序。在直接判定的基础上,增加集体讨论、技术论证等判定程序,确保判定结果公平公正、客观权威。三是完善判定依据。从船员适任、船体结构、船舶稳性、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等5 个方面明确了12 项具体判定依据。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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