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绿色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系统提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2024年底,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对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完善农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我国农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国耕地平均等级达到4.76等,比10年前提高0.35个等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76,提高0.05;农药使用量下降20%以上,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8%以上和79%以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全国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8.2万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得到有效守护,农业绿色底色越擦越亮、农业生态底盘更加稳固。也要看到,反映上述成效基本靠来自各相关领域的具体指标,全国各地农业绿色发展总体水平如何、相互间发展态势对比怎样,亟须在国家层面进行科学权威的综合测度和评价,以更好把握和判断我国农业绿色发展整体状况与态势,有效提升指导推动各地农业发展绿色转型政策的针对性,进一步深化社会公众对农业绿色发展工作的认知和期待。
根据评价任务需要,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进而多视角、多层次系统评价相关工作整体或某方面发展状况与水平,是国内外通行做法。2017年,国家层面首次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成为督促引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器”和“风向标”。社会各层面也积极开展众多领域指标体系构建和监测评价探索实践。比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美丽中国建设评估,“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构建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一些基层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与学者针对局部领域或特定区域农业绿色发展也开展了指标构建和监测评价的尝试,有力助推了工作开展。2023年,农业农村部制定《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农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价内容与指标、程序与方法、结果运用等,初步构建了一套较为科学的指标体系和方法。综合当前工作需要、各地实践探索和国内外经验做法,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加快开展地区和国家层面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评价,有助于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凝聚各方共识,全面反映我国农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和进展,指导各地精准发现短板弱项,更加有力有效改进工作,更快提升全国农业绿色发展整体质量与水平,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意义重大。
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评价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办法》为做好监测评价工作提供了“测量仪”和“比例尺”,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评价指标的全面性。《办法》提出五大类18项指标,既包括资源节约利用、产地环境治理、农业生态修复等体现基本绿色属性的指标,又涵盖绿色产业发展、绿色技术支撑等体现绿色发展要义的指标;既有涉及正向评价的增量指标,又有助力反向激励的减量指标;既有反映整体面上情况的共性指标,也有立足不同生态类型差异的个性指标,全方位多角度反映农业绿色发展情况,引导各地探索不同资源禀赋条件下各具特色的农业绿色发展路径与模式。
二是评价目标的导向性。《办法》强调,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评价紧扣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工作部署,全面对标未来一段时期主要发展目标,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及权重,还专门设置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反映群众获得感的指标,突出生产生态协调、增产增效并重的鲜明导向,引导各地对照评价目标,立足自身纵向发展和省际横向对比等多维度,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不断增强自身绿色发展动能。
三是评价方法的科学性。通过开展监测评价,既可全面反映评价对象年度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又能兼顾各地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年际间进展变化情况,同步还考虑各方面奖惩情况,科学体现全国及各省份农业绿色发展水平高低。在开展省级以及市县层面监测评价时,要统筹好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部署要求与农业绿色发展自身规律特点的关系,坚持指标数据真实可靠、评价方法简便易行、结果客观公正原则,使监测评价结果成为促进各地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
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具体实践中要注意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要做好协调联动。监测评价工作需要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动发力,需要自然资源、水利、统计、林草等部门大力支持。要衔接好国家现行统计体系,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和数据共享,避免相关数据重复填报增加基层负担。同时,强化专业技术力量支撑,把好数据质量,做好数据分析,凝聚各方力量协同推进。
二要做好动态优化。注重上下衔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各地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听取建议意见,在保持评价指标总体稳定基础上,根据农业绿色发展重点任务变化,不断优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提升监测评价工作适应性和适配度,以更加符合农业绿色发展实际。
三要做好成果应用。用好监测评价这一“指挥棒”,加强相关经验做法推介,相互取长补短,促进各地更好提升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能力,加快构建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农业绿色发展体系,探索推广适合不同区域、不同生态类型的发展模式,为“十五五”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系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站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