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乡村常住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农耕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造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乡村是重点和关键。近年来,“村BA”“村超”火热出圈,乡村旅游占比持续攀升,折射出乡村文化的蓬勃活力。然而,一些地方亦不同程度存在传承创新乏力、文化遗产面临遗忘与遗失,人才断层,只留“九十后”不见“90后”,供给不足、服务不优,群众不满意、不买账等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更好让乡村文化的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持续迸发,进而更好赋能中华民族文化自信自强。
硬件软件兼施,打造乡村文化发展空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补齐乡村短板弱项,下沉的优质文化才能接住接好。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探索以县为单位编制乡村文化设施建设规划,优化城乡文化设施布局。坚持农民需求导向,避免“建到村口、不合胃口”。加强文化场馆运营管理,避免场馆空置、闲置。强化乡村文化数字化赋能,如推广“农家云书屋”,让农民阅读体验更多元;打通城乡公共文化数字平台,让乡村通过“云端”“指尖”共享高质量文化资源;探索实施乡村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推行数字化记录、网络化存储、影像化呈现。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实施乡村文化能人计划,建立乡土文艺人才库,加大联系服务、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支持,培育一批致力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信仰者、守护者、创新者、传播者。
事业产业共促,推进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决定》提出,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融合才能有效实现以文兴业、以文惠民。加强科学保护、传承利用,推动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组织开展乡村文化资源调查摸底,对承载深厚文化记忆的古建筑、古村落等,实行挂牌保护。推动集器物、修志书、承技艺、办赛事等项目,延续乡村文脉。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支持各地依托农耕体验、民俗风情等乡土文化资源,“点石成金”打造辨识度高的文化旅游IP(知识产权)。发展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推进农耕文明走入公共空间,走上社交媒体,走进千家万户,接地气、增底气、添生气。统筹经济增收、文化增值,如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以“万年稻作文化系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为抓手,大力发展“万年贡米”产业,品牌价值达百亿元。深入挖掘乡村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时代价值,推动从“藏品”“展品”到“用品”“商品”转变,让遗产变资产,文化与经济交融互动、融合发展。
塑形铸魂并举,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决定》提出,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乡村社会风气不断向好,走好乡村文化兴盛之路才有健康养分。坚持党建引领,探索“党建+文化阵地”“党建+文化活动”等模式,将党建工作嵌入乡村文化建设各环节。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以“板凳夜话”“大喇叭”等农民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引导群众更加深入理解党的理论与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农耕文明中蕴含的道德规范和治理理念融入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移风易俗,革除封建迷信、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厚植乡村文明的根与魂。改进文明创建培育工作机制,深化拓展“文明村镇”创建,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推动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政府社会协同,汇聚乡村文化创造强大合力。《决定》提出,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需要各方协同发力。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尊重乡村文化的群众性、自发性,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如建立农耕文明遗产利用的利益分享机制,支持文化“新农人”用好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兴媒体渠道以文兴业。强化政府支持引导,从规划制定、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大对乡村文化发展的政策支持。着眼“送文化”与“种文化”有机结合,加大对乡村文化活动的扶持引导、组织培训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自我服务功能。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创新金融支持、项目补助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乡村采风,创作更多乡村题材的文艺精品。支持文化企业打造出山、出海乡土文化产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作者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