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8日
第5版 三农论坛返回

以新视角认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王士海

农民日报 | 2025年01月18日 王士海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也是农业经营的基本特征。探寻广大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发展路径,对于推进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加快农业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立足世界农业强国的共性特征和中国基本国情农情,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应当在把握小农户发展的基本事实和面临的困难堵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发展方位,优化制度体系,强化政策支持,以实现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的同频升级。

  从多角度审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关系,一方面,要看到小农户的普遍性是农业生产的稳固基石,我国小农户主体地位的长期性是历史与现实的选择。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农业经营户达2.07亿户,规模农业经营户仅占1.92%。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推进,部分农户将退出农业,但小农户占主体的状况难以改变。国际经验表明,农场平均经营规模的增加是一个长期过程。考虑到我国基本完成工业化和依然紧张的人地关系,小农户占主体的状况将持续很久。另一方面,要理解我国小农户生产的现代化属性。传统上,小农户被视为以满足家庭消费为目的、具有非理性经济行为的经营组织。然而,随着农业现代化,我国小农户生产方式已发生深刻变化。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已跻身世界第一方阵,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63%;农业要素投入基本全面现代化,化肥、农药使用已步入减量化阶段,农机装备保有量近2亿台(套),总动力11亿千瓦,综合机械化率超73%,主要粮食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小农户经营已高度市场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品种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展现出显著的现代化属性。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核心在于构建农业产业组织与农户的共生机制,实现要素融合、互利共赢和共同成长。现阶段,通过强化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可以达到三个目的:一是形成标准化、商品化和一体化的食物与农业产业体系,提高我国食物与农业系统的竞争力和韧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二是推动现代农业要素和现代农业技术的使用和扩散,进一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品质支撑;三是提升农户本身素质和经营能力,推动农业经营群体的持续现代化。

  当前,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还存在一些困难和堵点。一是“四化”特征导致有效链接动力不足,我国小农户存在规模超小化、土地细碎化、劳动力老龄化、兼业普遍化等“四化”特征,成为制约其与现代农业组织有效衔接的关键因素。规模超小化导致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竞争优势,降低衔接动力;土地细碎化和劳动力老龄化增加管理成本,增强合作不确定性;兼业普遍化和老龄化导致农户倾向选择生存性经营策略,不利于融入现代产业模式。二是农业政策体系中小农户利益体现不充分,我国在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对小农户的关注和支持仍有待加强。此外,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过于追求速度和规模,忽视小农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三是多主体利益兼容机制不完善,在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中,小农户常处于边缘、弱势地位。除经济力量弱小、缺乏谈判能力外,更重要的是现代产业组织与小农户间未建立稳固的利益兼容机制。企业和合作社基于经济利益考虑,与农户共享动力的不足,导致农业产业组织松散,小农户无法与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形成稳固链接。

  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首先要正确界定小农户地位与作用。以成长视角看待小农户群体,明确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作用变化。政策上需严格区分“经营农户”与“非农户”,聚焦经营农户提供政策支持。适时调整小农户规模标准,确保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农业支持政策的普惠性,为成长性小农户提供有力保障。其次,要完善适合发展型小农户成长的经营制度,土地延包工作要坚持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制度,给予农业经营者稳定预期,为小农户持续成长提供产权保障。构建内生性核心农户培育制度,促进小农户内生性发展。最后,要完善现代农业组织链接小农的治理机制,出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监测与评估管理相关办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龙头企业履职情况的监督与评价。坚持做好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治理工作,发挥好合作社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增强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助农功能,在对其提供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的同时强化其助农、带农责任,并完善考核办法。

  (作者系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