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社村”合作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方案》,旨在探索供销合作社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新路径,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
方案指出,要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为依托,以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为纽带,以拓展公共型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重点,以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为核心,创新各类体制机制,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推动供销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称“社村”)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打造上下贯通的县镇村经营服务体系,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提质增效,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方案明确,自今年起,优先从“百千万工程”典型县、产粮大县及特色优势产业县中遴选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为期3年。试点县成立县域“社村”联合会及其运营公司,构建县域主导的“社村”合作运行机制。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特色优势农产品,构建龙头企业带动、产业优势突出、服务功能完备的经营体系。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构建全链条共建共享、激励有效、合理分配、持续稳定的助农增收机制。
方案要求,到2025年,“社村”合作的各项机制基本建成,发展一批乡镇农产品综合服务站,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一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到2026年,县域运营公司年营收达亿元以上并稳步增长;试点县的乡镇农产品综合服务站年营收达2000万元以上并稳步增长;打造提升一批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特色农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参与“社村”合作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占比不低于15%,其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达到50万元/年以上。
在“社村”合作运行机制方面,方案要求以联合合作为纽带,构建县域主导、连镇带村、协同联动、运行高效的“社村”合作机制。省、市、县供销合作社共建的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按市场化原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平台、基层供销合作社持股平台,共同改组组建县域运营公司,形成“社有龙头企业+村集体+社集体(基层供销合作社)”合作架构。
在“社村”合作经营服务方面,方案要求通过社有龙头企业带动,整合集聚农资农技、冷链服务、农产品产销对接、数字化平台等优势资源,打造“县镇村联合+全程化服务”的助农增收、科技兴农全产业链经营服务体系。做强县域运营公司,做实乡镇农产品综合服务站,做优“供销农场”。
在“社村”合作资源要素保障方面,方案要求试点县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全产业链发展规划。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为依托,统筹政策资源,加大要素保障,形成渠道多样、持续高效的资源要素保障机制。
在“社村”合作助农增收方面,方案要求通过股份合作、土地合作、租赁合作、项目合作等形式,密切与村集体、农民的利益联结,构建起农民得收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壮大、县域运营公司得发展的共建共享、持续稳定的助农增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