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一些游乐场所和商场等公共场所使用动物开展营销、娱乐、展示等活动,人群与动物密切接触,人兽共患病传播风险加大。为加强全省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和陕西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人兽共患病防控。
人兽共患病的自然疫源性、宿主及传播途径的多样性,历史疫点的广泛性,决定了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具有复杂性和困难性。《通知》提醒各地要清醒认识人兽共患病的严重危害,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加强联防联控,逐环节落实监管责任,严防死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不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同时,各地要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的疫病防控屏障,强化各项监管措施,有效控制人兽共患病传染源、阻断传播路径、保护易感人群,确保人兽共患病疫情稳定可控。
要加强监管,严格规范人兽共患病防控管理。各地要督促指导动物养殖主体按照《动物防疫法》等规定,落实动物疫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动物人兽共患病防控措施,消除动物疫病发生风险隐患,提高动物抵御疫病侵袭的能力水平,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要督促经营主体规范涉及动物的娱乐、展示、演出、比赛、销售等活动,完善动物饲养管理制度,提供必需的饲养管理和防疫条件,每6个月检测一次重点人兽共患病病原感染情况,全面保障动物福利,确保动物健康无疫。
此外,各地还要高度关注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形势,紧盯人兽共患病传播的新动态、新变化、新方式,研判疫病传播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疫病传播途径,严防人兽共患病扩散蔓延。要全面落实人兽共患病的各项综合防控措施,规范开展犬、猫等宠物狂犬病免疫和监测,强化梅花鹿、羊驼等特种经济动物和林麝等药用野生动物布病、口蹄疫监测,做好马、骆驼等骑乘动物炭疽病的预防,做好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监测,杜绝野禽和家禽混养。重点加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内等经营主体开展动物展示、销售、娱乐等密切接触人体的活动行为的管理,规范消毒、免疫、监测、检疫等工作,切实提升人兽共患病的防控水平,守牢人兽共患病防控前端关口,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通知》还提出,各部门要构建完善人兽共患病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宣传、推广普及人兽共患病防控知识,定期组织开展人兽共患病预警分析,及时通报疫病风险隐患,精准推送人兽共患病防治信息,及时发布疫病监测情况和风险提示,倡导健康饮食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公众的科学防疫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