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强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能及时适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的需要,加大对现代农业的人才支持力度。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成为当前农业农村人才发展事业的重要目标。
《2024中国农业农村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63%,比10年前增长了7.8个百分点。农业科技人才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在推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当前还存在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科技人才待遇结合不紧密,导致农业科技人才收入偏低,优秀农业科技人才流失较为严重,年轻农业科技人才相对缺乏。更好发挥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强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重点考虑完善评价激励机制,让农村的机会吸引人,让农村的环境留住人。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持续发力。
健全农业科技人才的评价激励政策体系。一是落实国家现有评价激励政策,结合农业农村特点,设计实操性强的实施方案,确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农业科技人才发展的配套激励政策。二是深化农业科技人才评价激励制度改革,统筹增量向农业科技人才倾斜,强化优秀农业科技人才梯队的绩效奖励。尤其对在山区、脱贫地区一线的农业科技人才扩大覆盖面、加大倾斜力度。三是参考科技人才培养、评价等现有制度,制定专门的农业科技人才评价激励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评价激励单列制度,创新科技人才激励工作手段,加大激励力度。四是重视对评价激励措施的监测评估。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评价激励举措的监督规范力度,将科学评估评价激励制度实施效应作为重点工作,针对评价激励不公、激励不足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并将问题解决数量和效果列入评估体系。
完善农业科技人才的帮扶政策。一是在普适性人才政策基础上,针对基层组织的特殊性合理配置资源。在组织对接服务方面,鼓励相关部门为农业科技人才提供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选派科技特派团、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等措施,帮助农业科技人才提高自身能力,增强竞争力。二是建议地方政府为农业科技人才提供建言渠道,充分听取来自一线农业科技人才的利益诉求。加强地方政府、特色产业同市场的协同联动,让优惠扶持政策更聚焦解决迫切需求。三是落实农业科技人才待遇的相关政策,结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地方企业建立农业科技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促进提高农业科技人才收入水平。四是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中的倾斜力度,设计青年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农业科技人才等表彰奖励,广泛宣传贡献突出的农业科技人才先进事迹。
建立农业科技人才职务职称晋升机制。一是结合农业科技人才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针对农业农村实践性强的特点,重点评价农业科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活动数量和质量。二是参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职称评价方式,畅通职称评价渠道,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科学设立破格晋升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人才设置绿色通道。三是根据农业农村事业发展和各地实际情况,优化农业科技人才岗位结构比例,科学、合理、动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合理提高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所属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四是规范农业科技人才职务职称流程。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单位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强化农业科技人才职务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完善评审专家库建设。
(作者单位: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