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60多岁了,就想及时得到赔偿,希望能够‘一揽子’解决。”“我方也不想拖泥带水,大家商量一下,如何一次性把事情解决。”近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从调解成功到兑现,仅用了两天时间便“一揽子”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泸州某承建公司承包某楼顶改造工程后,将其分包给实际施工人王某,王某雇请了年逾60岁的龙老汉等人进行施工。2023年11月6日,龙老汉在施工过程中被水泥板压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多处骨折,其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双方就损害赔偿事宜产生分歧,龙老汉遂以王某及承包工程的公司为被告,诉请两名被告赔偿其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鉴定费等费用共计13.9万余元。
调解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由于年龄大了,考虑到手术风险,也想尽量减少损失,我没进行手术和住院治疗,没想到索赔这么难。”龙老汉满是委屈。“既没手术又没住院,伤残咋来的?我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王某不服。“原告超龄,算不上工伤,按照工伤标准计算损失不合理。”承建公司代表不认同龙老汉的诉求。
承办法官找准突破点,分别和双方当事人“背对背”沟通,帮助他们理性评估案件。法官先是对龙老汉提议:“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但也要从实际出发。”随后又告知王某重新鉴定所需的时间、费用成本及风险后果并向他建议:“原告是因年龄原因未进行手术,请你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后,法官通过案例阐释、法律解读等方式寻求法律共识,向承建公司代表解释结合本案实情,以工伤标准赔偿有理有据。
通过承办法官的努力,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均表示愿意一次性解决纠纷。最终,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承建公司与王某分别支付本次工伤待遇损失赔偿金3.4万元、1.8万元,共计5.2万元,其中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不包括两名被告已支付的、原告已实现赔偿的医疗费等费用。承建公司当庭兑现3.4万元,两天后王某兑现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