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多措并举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截至2023年底,307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8.8%。今年,太原市将锚定“一泓清水入黄河”目标,坚持“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水资源约束和水生态修复,力争今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
下一步,太原市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按照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分区分类,要完成1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小店区、晋源区、清徐县、阳曲县要力争率先完成农村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太原市将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要求现有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在年底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并投入运营。为解决部分县(市、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运维管理主体不明确、部门机构之间权限划分不清、运维资金严重短缺等问题,太原市对已投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现场监督检查,多管齐下解决设施闲置、不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问题,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得成、用得好。
与此同时,太原市将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完成27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