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乡村数据资产价值实现,有利于缩小乡村和城市数字鸿沟,促进城乡融合和共同富裕。目前,我国乡村数据资产价值实现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生产、生活、生态(以下简称“三生”)数据资产挖掘不足,未有效发挥信息赋能作用;地方数字主权有待进一步加强,尚未有效惠及经营主体;乡村数据尚未形成可增值资产,价值实现不足等。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实数字农业农村基础支撑。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数字农业农村领导小组,推进各部门协同,为实现地方乡村数字主权做好组织保障。同时,引导市县级政府与运营部门梳理数据生态链的框架体系,提前谋划好数字赋能农业农村基础支撑,做好顶层设计。还要充分考虑与数字农业农村基础支撑的整合,并由负责顶层设计的部门审核,避免各部门重复建设。另外,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项目需要充分纳入基层政府、村、社区参与,解决数字技术落地使用难的问题。顶层谋划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参与乡村三生数据的挖掘机制,为乡村三生数据市场化应用铺垫基础。
建立乡村数据资产挖掘顶层设计机制,多方合力挖掘三生数据资产。一方面以农村农业部门和工商部门牵头建立农资大数据平台,引导平台农资企业及时发布农资数据,优化农业生产者生产决策。另一方面,以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搭建农村生活大数据挖掘平台。如浙江省义乌市何斯路村,积分制模式创办11年间记录好人好事4.5万余件,好人好事数据挖掘和展示的同时产生跟随效应。还要激发社会力量、市场力量广泛挖掘和建立生态景观数据库,形成能够对外传播的影像数据库。通过赛事积累生态景观数据,加快构建生态景观数据库;借鉴景区通过数字化共享技术将景区数字化后传播的做法,建立乡村生态景观数据库。
建立数字主权保护机制,惠及乡村和农民。一是建议地方国企、集体经济组织和电子商务平台共同成立地方农产品销售平台。引导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电商运营平台合作,成立本地化的运营平台,将数据和税收留在本地,强化地方数字主权,壮大集体经济及促进地方困难国企转型发展。二是构建本地化数字农业园区,与电商企业建立数字为民便民服务平台,整合上线富民产业、供销服务、生产服务、金融授信、民生服务、在线教育等涉农服务资源,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据产权占有、使用和利用立法,明确界定农民生产和销售行为数据、生活数据、生态景观数据等产权和权益归属,推进数字惠农。
推动乡村数据资产价值实现,惠及乡村建设。一是鼓励地方加强数据本土化促进数据惠及乡村。一些地方的做法值得借鉴,比如甘肃省陇南市成立了大数据局,利用地方电商平台数据构建陇南电商数据分析应用系统,把数据留在了本地。二是以知识产权局牵头建立数据产权占有、使用和利用机制,为数据产权交易、开发和利用提供便利,促进多方共赢,惠及乡村。三是建立农村生活数据开发机制,通过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广泛参与,低成本开发和应用积分制好人好事、乡村能人等数据,将数据变成促进人才服务乡村的价值实现工具。四是借鉴弘扬乡村文化和古村落保护等的有效做法,加强对乡村生态景观的挖掘、宣传、保护和利用。五是以文旅部门牵头加大对数据化乡村生态景观的宣传和推介,以旅游市场撬动更多的生态景观数据资产价值实现。
(作者单位:北京农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