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印发《广东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着力建设具有中国气派、岭南风格、广东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珠三角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标准,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标准。
广东将实施乡村建设六项行动,包括: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实施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行动、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实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行动、实施党建引领乡村建设行动。
到2025年,广东将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标准化公厕按需建设,基本实现村内道路硬底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覆盖圩镇和有条件的村庄,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规范有序、管控有效,基本完成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清理整治和裸房外墙装修,规范编列安装门楼牌,存量农房微改造进展明显,乡村风貌显著提升;完成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