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基础,日前,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2023年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工作,依托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选拔一批品德好、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农村户籍高中(含中职)毕业生,以全科医学为重点的临床医学三年制大专教育,培养为服务基层的合格乡村医生,毕业后以招聘考试定向就业在村卫生室。
村医委培工作由省教育厅列入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暂定招生规模为60人。定向培养承办院校为辽东学院,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制专科),由承办院校单独编班组织教学。
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普通高考成绩(投档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及以上,须将村医委托定向承办院校志愿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在定向就业县中任选1个县报考。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申请退档。
需要注意的是,被录取考生要与报考的定向就业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2023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未签订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委培村医在校三年内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适当补助生活费,未能按期毕业的(暂缓履约后继续履约除外),延续学年内的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