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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贤如何为乡村贡献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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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3年05月2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新乡贤如何为乡村贡献新力量

——对话陈秋强、刘淑兰、王杰

  

  

  新乡贤如何为乡村贡献新力量

  

  ◇陈秋强

  

  

  新乡贤如何为乡村贡献新力量

  

  ◇刘淑兰

  

  

  新乡贤如何为乡村贡献新力量

  

  ◇王杰

  

  嘉宾

  陈秋强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乡贤研究会会长

  刘淑兰 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王 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

  主持人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刘知宜

  今年以来,不少地方通过多种形式“喊”乡贤回家,为乡村发展汇集智力、动力与活力。乡贤文化诞生于“尚贤”“重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新乡贤作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生力军,为乡村产业发展、文化兴旺“引流”“活源”,新乡贤的价值和作用也成为广受关注和讨论的话题。“新乡贤”的“新”体现在哪儿?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价值如何体现?培育和引流新乡贤,有哪些好的措施?本期对话邀请陈秋强、刘淑兰、王杰三位专家就相关话题展开交流讨论。

  

  新乡贤之“新”是主体范围的“新”、核心价值的“新”与实践功能的“新”,也是传播新观念、新思想、新技能的“新”

  

  主持人:中国自古就有“乡贤之治”的文化传统。当下,新乡贤正成为乡村振兴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力量,您认为新乡贤之“新”有什么内涵?新乡贤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刘淑兰:我认为,新乡贤之“新”是相较于传统乡贤而言。乡贤一词肇始于东汉末年,传统乡贤多指才学、品德、声望为乡里人所敬重或者效仿的人。而新乡贤则是指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能够得到乡民认可且愿意奉献并反哺乡村的贤达人士。

  与传统乡贤对比,新乡贤具有“三新”特征:一是主体范围的“新”。新乡贤主体构成不仅包括本土新乡贤,还包括外地新乡贤。二是核心价值的“新”。新乡贤不仅创造性地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导向,而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耦合。三是实践功能的“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过程中,新乡贤日益成为乡风文明的涵育者、乡村发展的助推者、乡村治理的参与者。

  陈秋强:新乡贤是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一般包括科技界知名人士、经济能人、社会名流和文化名人,社会声望是其外在表现形式,服务社会、回馈乡梓的公益性是其精神内核。尤其是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在当代乡村建设中,那些有爱乡情怀的社会贤达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新乡贤不仅具有传统乡贤的一般特征,如乡土情怀、道德品行、伦理情操等,还有现代的知识、技能和新的文化视野,既可以起到道德指引的作用,同时还可以起到传播新观念、新思想、新技能的作用。他们是乡村自治的重要参与力量,不仅可以协调和化解乡村邻里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可以引导舆论、明辨是非、凝聚人心、端正风气。可以说,新乡贤是乡村发展的增量行动者、推动者。

  王杰:从乡村治理来看,新乡贤在多个维度上具有“新”的意涵。其一,新乡贤“新”在时空背景,新乡贤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新兴主体力量,而非传统乡村社会的产物。其二,新乡贤“新”在择取条件,新乡贤突出德才兼备,重视贤德、弱化功名,而传统乡贤则极为重视功名成就。其三,新乡贤“新”在组织基础,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依托现代农村自治组织和参事议事平台。其四,新乡贤“新”在角色定位,新乡贤作为重要社会力量在新时代“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格局中扮演“协同者”,这有别于传统乡贤主导乡村基层运转。其五,新乡贤“新”在角色功能,新乡贤功能多样,但其基本功能应当是示范引领文明乡风。其六,新乡贤“新”在治理方式,新乡贤能够运用德治、法治、情治、智治等治理方式,呈现多样化特点,传统乡贤则以礼治作为主要方式。

  

  主持人:您认为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新乡贤?应具备哪些要素条件?

  刘淑兰:我认为新乡贤可以划分为“在地乡贤”“在外乡贤”与“外地乡贤”。“在地乡贤”出生于本土、成长于本土、就业于本土,主要包括本地的村干部、老党员、老医生与老教师等群体;“在外乡贤”是出身于本土,因参军入伍、外出经商、异地求学、外地任职等原因而在外谋事成业的相关群体,主要包括大学生、专家学者、农民企业家等群体;“外地乡贤”非出身于本土,但之后谋业生活于本土,主要包括驻村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来本地投资兴业的企业家等群体。

  成为新乡贤应该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首先,新乡贤应是“贤人”与“能人”,在某一领域卓有成就,或拥有熟练的专业技能,或具备前瞻性的视野,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率领村民并得到认可。其次,新乡贤应是“奉献之人”,眷恋乡村、情系乡邻,常常通过信息回传、资本回流、项目回迁等方式回报桑梓。

  陈秋强:有引领力、影响力的新乡贤,要有政治担当,要以“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为根本价值追求。一般而言,成为新乡贤需具备如下几个要素。

  一是身份要素。一般情况下,新乡贤要么是本乡本土之人,要么与该区域有特定的关联,如在此长期或短期工作、生活过,要么是在身份、情感上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二是品德要素。新乡贤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弘扬者和践行者,能够以自身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三是能力要素。新乡贤大多事业有成,或有资本,或擅管理,或懂市场。四是声望要素,即影响力。新乡贤受到民众的认可、信服和敬重,口碑好、威望高、知名度高,同时得到地方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五是贡献要素。新乡贤往往为特定乡村的公益事业、文化进步或建设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在实践层面,对地方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大小,是衡量个人能力和品德的重要标尺,也是个人获得社会声誉的主要支撑。

  

  新乡贤熟悉乡情伦理,在乡村治理中往往表现为一种柔性力量,同时能够充分挖掘乡土文化元素,弘扬创新乡土文化,以实现对乡土文化的保护传承

  

  主持人:新乡贤作为乡村治理参与主体之一,对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在您看来,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

  刘淑兰:一方面,新乡贤能够帮助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促进形成了基层政府、村“两委”、村民及乡村社会组织多元协同共治的局面,拓展了基层协商的民主渠道,使乡村治理主体在同一平台上良性互动,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治理选择。

  另一方面,新乡贤能够丰富乡村治理方式。新乡贤熟悉乡情伦理,得到村民认可,在村民中有较大影响力,在乡村治理中往往表现为一种柔性力量。新乡贤依托柔性治理方式,有利于在经济纠纷、邻里矛盾等事务领域中弥补分歧、消除误解、化解纠纷,促进农民主体性形成,推动乡村善治。

  王杰:治理有效是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内容,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善治前提和重要基础。新乡贤作为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主体力量,其作用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新乡贤能够通过“补位”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当前,乡村治理中社会协同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缺少社会力量参与,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能够实现功能“补位”。其次,新乡贤可以提升服务乡村主体意识及民主自治参与意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最后,新乡贤的参与也能丰富和强化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动乡村基层形成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格局。

  

  主持人:乡贤生于一方,长于一方,不仅能为家乡在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上贡献力量,还能成为维系乡土文化传承的纽带。他们是如何发挥这种纽带作用的?

  陈秋强:乡贤是乡土文化的“精灵”,乡愁是乡土文化的折射。历史上的乡贤留下了不少建筑园林、传统手艺等文化遗产,还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乡愁为基因,以乡情为纽带,以乡贤为楷模,以实现乡村文化的可持续性为目标,对乡土文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在乡村振兴中,要发现乡贤的文化价值、美学价值,让古老农耕文明蕴涵着的精神力量得到有效彰显。比如,浙江省绍兴市上虞乡贤研究会重修乡贤老宅,建成乡土文化记忆馆,要把乡土文化记忆馆建成传承历史文化、展示上虞乡村文化的新名片,成为承载乡恋乡愁、构筑精神家园的新阵地,成为丰富研学游文化内涵、带动全域旅游的新引擎,成为农村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新高地。

  王杰:从历史视角来看,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也是中国乡土文化的典型代表。新乡贤是乡贤文化孕育的产物,也是乡贤文化在时序更替中与时俱进的乡土体现。新乡贤纽带作用的发挥首先在于其是乡贤文化的载体,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是乡贤文化在历史变迁中不曾改变的文化意蕴,新乡贤在乡村场域中通过以身作则、示范引领诠释乡贤文化的内核要义。

  其次,新乡贤能够将乡土文化与各类文化平台、文化形式相结合,通过文化创作、文艺演出,利用乡村文化大舞台等形式使得乡土文化具象化。最后,新乡贤能够带头挖掘保护、弘扬创新乡土文化。新乡贤的文化特质使得他们能够更加充分挖掘乡土文化元素,并通过与乡村振兴、生产生活相结合来弘扬创新乡土文化,以实现对乡土文化的保护传承。

  刘淑兰:一方面,发挥好新乡贤承续历史文化与先进文化的纽带作用。新乡贤既熟悉乡土文化的价值内核,又代表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他们通过推动乡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增强农民的乡村归属感和文化自信,促进农民修身齐家立业交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涵育优良家风、淳朴民风和文明乡风。

  另一方面,发挥好新乡贤联系村“两委”与村民的纽带作用。乡土文化传承离不开党和政府的积极推动,也需要广大村民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新乡贤作为村民与村“两委”的桥梁,通过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乡土文化传承政策,引导村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共同保护传承好乡土文化。

  

  培育和引流新乡贤,既要激发新乡贤培育和回归的内在动力,也要搭建新乡贤回归和培训的平台、健全新乡贤回归的保障机制

  

  主持人:现在有不少新乡贤希望通过返乡投资创业,解决当地乡村的发展问题。从他们的角度出发,应该如何更好发挥自身作用?

  王杰:新乡贤群体中有一类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经济实力雄厚,也具有返乡投资创业的热情。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和优势,新乡贤首先应当和地方党政部门积极对接。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推进,新乡贤积极对接党政部门能够获取政策支持和资源供给。其次,新乡贤应当充分了解乡情民情,尤其是产业发展状况。不同地区之间乡情民情大不相同,新乡贤投资创业必须做好基层调研工作,充分了解当地产业发展的特色和急难愁盼问题,把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后,新乡贤应当充分运用社会资源。相对普通乡民而言,新乡贤拥有更多平台、项目、人脉资源,新乡贤反哺本土,要善于运用、接入外界资源,做好链接乡村社会与外界的资源“纽带”,为本地的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减阻”“减压”。

  陈秋强:新乡贤还乡反哺家乡,进而带动家乡发展,是证明自己存在价值和意义的重要方式,是获得情感认同和精神成就的重要途径,也是个体对高层次精神需求自我实现的追求。新乡贤是有资本、有学识、有德行的贤达人士,为家乡奉献自身力量便成为他们的精神理想与追求。新乡贤应做乡村的“持灯者”,以高水平的觉悟思想引导正确风气,宣扬优秀乡土文化,同时在发展过程中,发挥自身能力,带动其他农民融入到本地产业发展进程中来,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就业、增收。

  

  主持人:当前许多地方都成立了乡贤组织配合村“两委”工作,您认为建立好乡贤组织,做好新乡贤的组织和引导工作,应以哪些方面为抓手?

  刘淑兰:应该看到,新乡贤组织化是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及有序化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形成多元协同共治的乡村治理格局。要做好新乡贤的组织和引导工作,应该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首先,处理好乡贤组织辅助与村“两委”主导的关系。在当代乡村治理体系中,村“两委”体现党的治理逻辑与村民自治逻辑有机统一,在乡村治理中起着主导作用。新乡贤组织在乡村治理中扮演辅助角色,是为村“两委”提供决策咨询和进行民情反馈的新型社会组织,二者是“掌舵”与“划桨”的关系。二是处理好乡贤参事协商与村民自治决策的关系。新乡贤组织通过参与协商等方式参与到乡村协同治理中来,为乡村发展建言献策和提供智力支持,但必须以村民自治为基础,服务于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以及自我监督。三是承继传统伦理与接续现代治理。新乡贤组织既不能完全依靠传统伦理的软性治理,也不能仅仅依赖现代法治的强硬治理,需要将乡村治理中的传统与现代有效结合。

  王杰:当前,各地乡村治理的实践中不断出现乡贤参事会、乡贤理事会、乡贤联谊会等各类乡贤组织,这些乡贤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了乡贤力量,乡村也因此更有活力。然而,同样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新乡贤参与也呈现出自发、无序、随机性特征,新乡贤组织也存在类似问题。这既不利于充分发挥新乡贤的主体优势,也难以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实现乡村善治必须优化当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路径。我认为,制度化是提升新乡贤参与效能的关键方式。推动新乡贤制度化参与乡村治理,旨在实现程序正式化、过程规范化、方式合法化。这既是乡村治理制度创新发展的重要实践,也是将乡村治理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释放的策略途径。这包括但不限于以制度明确新乡贤及其组织的角色功能;以制度规范新乡贤及其组织的参与行为;以制度激励新乡贤及其组织可持续参与。

  陈秋强:虽然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方法,但是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规章制度,有利于新乡贤更合理有效地参与乡村治理。例如,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道德规范、村规民约等制定相关制度体系,明确新乡贤的职责、权益以及与村“两委”的关系,用制度体系与规章制度规范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方法。规范的目的是要让新乡贤做到帮忙不添乱,充分汇集其意见与智慧,引导优质资源向乡村倾斜。

  

  主持人:当前新乡贤的形成和回流还面对哪些难点,应如何改善?培育和引流新乡贤,有哪些好的措施?

  刘淑兰:近年来新乡贤对于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新乡贤的培育与回流面临一些难点。比如新乡贤资源挖掘不够,组织化不明显,回归平台搭建不充分、不健全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要培育和引流新乡贤,我认为,一是要激发新乡贤培育和回归的内在动力。比如开展新乡贤资源的深入调查,健全吸纳和激励机制;加大对新乡贤先进事迹的宣传,定期举办以新乡贤为主题的活动,让民众知贤、学贤并争做贤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搭建新乡贤回归和培训的平台。建立健全各类新乡贤组织平台,比如线上建立动态更新的新乡贤人才信息数据库,线下由党委组织牵头,设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乡贤理事会;加强对新乡贤回归后有关农村政策法规、相关理论实践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三是健全新乡贤回归的保障机制。制定党组织联系新乡贤制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完善和落实新乡贤回归的相关政策引导和保障。同时以项目打造为抓手,优化乡村投资兴业环境,完善新乡贤返乡创业兴业的政策配套扶持机制等。

  王杰:为乡村振兴奠定人才基础,充实壮大新乡贤群体,应当坚持外引内育相结合。从外引来看,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乡村基层精准有效的政策支持还不够。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不同类型的人才具有差异化的政策偏好。然而,当前一些地方对乡村外引人才的政策支持缺少精准分类、因人施策,这对吸引新乡贤回流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二是乡村发展机会还不足。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最突出体现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人员外流依然是常态,培育新乡贤缺乏主体基础。改善困境,最重要的还是改善乡村人才引进和培育的政策条件和经济社会环境,应当做好分类施策、树立典型和平台建设(组织阵地)等工作。

  

  主持人:新乡贤传承乡土文化,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导向,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耦合,同时具备现代的知识、技能和新的文化视野,是乡村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新乡贤垂范乡里、回报乡梓的价值作用,使他们在村民中有引领力、影响力,成为乡村治理的柔性力量。当前做好新乡贤的组织引导与引流回归工作,要推动新乡贤组织制度化、规范化,以充足动力、健全平台、保障机制助推新乡贤为乡村注入新活力。感谢三位嘉宾做客《对话》栏目,分享精彩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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