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围绕这一重点任务,目前关于如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如何发展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学术研究与现实实践在政策及学术领域广泛展开。中央及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构建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服务、加强财政扶持、促进内生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和规划行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工作提供人才、资金和培训等全方位的保障。可以预期,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更加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将有力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2018年,北京市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自身发展需求,由14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引导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并先后出台主体认定与管理、金融支持、带头人培育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北京在推进城乡融合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的进程中,培育和涌现出大量家庭经营形式的专业大户和政府试点家庭农场、合作经营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经营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全国“四个中心”的首都北京,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如何?有什么特点?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培育?北京农学院经管学院赵海燕教授等学者出版的《北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一书,对这些问题作出很好解答,也为下一步的研究提供诸多值得关注和思考的观点。
该书首先从实施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环境和资源双重约束、保障食品安全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之都、提升农民素质和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五大角度,分析北京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现实需要。
然后以新产业组织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利益相关者及绩效评价理论、全要素生产率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等为基础理论,以北京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蔬菜专业合作社、畜牧龙头企业等为具体研究对象,在大量实地调研和理论梳理基础上,界定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具体内涵,分析其特点,梳理其组织行为,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绩效评价,分析其发展状况,并对北京畜牧龙头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探究,探析畜牧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设情况,最终借鉴国内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经验,结合当前主要问题,提出促进北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政策建议,这对于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学术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北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在《北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一书中,作者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类,分别对其内涵进行界定和特点归纳,并依据各类主体特点,从经济、社会、环境、发展潜力四个方面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这种研究方法不仅意味着更能真实反映不同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而且更好地将不同主体进行区分,也为对不同主体采取精准的干预措施和政策扶持等提供更准确的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通过系统研究发现,首先,家庭经营在从事农业生产上具有天然优势,合作经营在联合农户对接市场上存在优势,企业经营则在资本、科技、品牌方面具有优势。其次,政府试点的家庭农场、蔬菜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畜牧龙头企业在经济绩效(带动农民增收)、社会绩效(带动农民就业)等方面较好,但在生态绩效(环境保护)等方面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北京未来家庭农场培育主要依靠规模化提升“土地价值”、家庭农场主素质提升、依靠绿色发展走“都市农业+节约农业”之路。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要提升合作社素质能力(社长、社员素质)、提高合作社科技支撑能力(科技生产、服务)及政策扶持力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主要依靠抓好企业自主研发和管理创新、重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创新联结机制和优化产业布局等。作为北京“乡村振兴智库”和北京都市农业专家库特聘专家,赵海燕教授及其研究团队在书中的建议均在大量案头工作和实地调研基础上、基于北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未来需要和工作实际推进的可操作性提出。
这些研究成果对于了解当前和未来北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重点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并非一日之功,只有持续关注,把握事物发展本质规律,才能做到运筹帷幄,有助于更好地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由此来说,《北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一书可供相关学术研究者和实践者参考借鉴。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