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是农业的“芯片”,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种业必须强。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对种业振兴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步入全面实施种业振兴的第三年,如何确保抓出成效,为后续工作打牢基础?记者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二级巡视员谢焱。
十年来,我国种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作出了重要贡献,实现了种源立足国内总体有保障、风险可管控,做到了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特别是2020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打一场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形成了各地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种业发展的新局面,开启了合力推进种业振兴行动的新阶段。在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下,我国种业实力不断增强,玉米、蔬菜、白羽肉鸡等自主种源比例稳步提升,农作物自主品种面积占比达到95%以上,靠中国种子来保障中国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坚实。
“但总体来看,种业振兴还处于起步阶段,距离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目标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谢焱认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对种业振兴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把种业振兴摆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来把握,尽快补齐我国种业领域的短板弱项。目前我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总体有保障,但粮食供求紧平衡仍将长期存在,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不足,种业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生产上急需的适合带状复合种植的玉米大豆、短生育期冬油菜、再生稻、耐盐碱作物等专用品种还比较缺乏。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也需要优先谋划解决好处于产业源头的良种问题。
放眼全球,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兴起,实现种业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对加快建设种业创新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我国种业发展看,种质资源发掘利用水平尚不能满足育种创新的需求,企业集成创新能力不足,种业创新集聚效应发挥也还不充分。
保障高质量种源供应对基地现代化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我国先后建成了一批国家级种业基地,农作物、畜禽供种保障率由70%提高到75%,但后续还需在基地基础设施条件、种源质量保障体系、精准化管理服务手段、良种供应应急保障体系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完善。
激发原始创新是种业振兴的关键。“目前来看,优化种业创新发展环境迫切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付出更多艰苦努力。”谢焱表示,业界期待加快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配套规章,尽早实施适合国情的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迫切需要加快实行品种“身份证”管理,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监管。
面对这些挑战,2023年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是什么?
“2023年是种业振兴‘三年打基础’的第三年,该收官的要收官,该深化的要深化,要以如履薄冰而又志在必得的精神状态,始终坚持工作的主动性,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高质量推进重点工作。”谢焱表示,面向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把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置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局中来把握,着眼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这一重大任务,坚守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这一底线要求,准确把握种业振兴在三农工作全局中的方向定位。要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发展与安全、国内与国际的关系,既要推动破解事关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也要立足当下解决好农业生产对优良品种的急迫需求,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供种业支撑。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基本摸清资源家底,抢救性收集保护濒危资源,推进国家畜禽种质资源库建设,再确定一批国家级农业种质资源库,构建央地协同、科企合作新机制,推进大豆等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拓宽境外资源引进渠道,研究出台种质资源共享利用管理办法,推动资源向全社会开放共享。
二是加快推进育种创新攻关。积极配合推进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生物育种重大项目。面向产业需求,扎实推进新一轮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加快培育一批高产高效、绿色优质、节水节粮、宜机宜饲优良新品种。深入实施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推进国产白羽肉鸡品种产业化,力争2023年底市场份额达到25%。瞄准生产急需,加快短生育期冬油菜、再生稻、耐盐碱作物和高油大豆品种选育示范。
三是精准推进企业扶优。支持鼓励阵型企业与科研单位、金融机构、种业基地紧密对接。支持阵型企业承担国家种业重大科技任务,举办种业投资说明会平台活动,推动出台有针对性的新型信贷产品。构建央地协同扶持企业发展工作机制,推动开展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试点。发挥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系机制作用,培育种业振兴骨干力量。
四是扎实推进国家级种业基地建设。推动出台黑龙江国家大豆制种基地建设规划,持续推进甘肃玉米、四川水稻、海南南繁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建设。大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做实做强一批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加强基地建设指导和跟踪评价,强化现代化制种装备和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国家级制种基地供种保障能力。
五是加大市场净化工作力度。加快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健全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制定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配套措施。扎实开展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和联合体试验专项整治,探索推行品种“身份证”、种子认证管理。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违法行为,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