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农民日报 版次:第005版:版名:法治时空·广告 日期:20221227
锻造执法铁军 护航振兴征程 宪法进乡村 法治入人心 袁隆平适用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规定 最高检发布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湖北建立健全惩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行刑衔接”机制 金融“活水”解“姜”局  党建为“媒”村企“联姻”奔共富 着力深化三农绿色金融服务 提升基层治理实效 党建引领富民强村共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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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12月2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最高人民法院:

袁隆平适用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规定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涉及依法维护英烈人格利益、烈属合法权益、烈士纪念设施等,重点涵盖四个方面:加大对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力度;推动落实烈属抚恤优待政策;服务保障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中,在肖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一案中,肖某2021年在“杂交水稻之父”、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因病逝世举国悲痛之际,无视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使用昵称“坚持底线”的微信号,先后在微信群“白翎村村民信息群”(群成员499人)内发布2条信息,歪曲事实诋毁、侮辱袁隆平院士,侵害英雄名誉、荣誉,引起群内成员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肖某的行为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建议判处管制六个月。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英雄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案发后,被告人肖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判决被告人肖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管制六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表示,袁隆平院士虽然不属于烈士,但他为人民自由幸福和国家繁荣富强作出重大贡献,属于英雄人物,适用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应有之义。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他们的荣光不容亵渎。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该负责人表示,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三类,即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此次发布的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三类法律责任均有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十大案例中还包括维护烈属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在董某诉李某、第三人卢某排除妨害案中,人民法院依法保障英雄烈士遗属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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