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上,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26家参展企业的“辽宁好粮油”产品全部获得交易会金奖,“辽宁好粮油”获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参展商及广大市民关注与认可。
“天辽地宁,沃野千里”。辽宁省是我国十三个粮食主产区之一,是主要农业区和商品粮基地,是我国“北粮南运”的骨干通道,是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重要节点。
“十三五”以来,辽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积极开展“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全力推广宣传“辽宁好粮油”产品,有力促进全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蓄力打造“生态辽宁,多彩粮仓”崭新格局,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产业强,粮食安”。2017年,根据财政部、原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辽宁省被确定为第一批优质粮食工程重点支持省份。几年来,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积极推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协同”,做好资金、政策、成效、服务“四个保障”,促进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加强“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量检测体系项目建设,三年计划总投资25.3332亿元,年均优质品率提升超过10%,极大促进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振兴发展。
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增强优质粮食供给。辽宁省以优质稻米产业为重点,在沈阳、丹东、营口、辽阳、盘锦5个市遴选出辽中区、新民市、东港市、大石桥市、灯塔市、盘山县、大洼区7个示范县(区),2个省级示范企业,67个县级示范企业,共有79个项目单位参加建设。
“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取得极大成效。“优粮优产”提高优粮供给,大力推广“盐丰”“秋田小町”“越光”等优质水稻品种,全省三年优质粮食增产338.05万吨,年均优质品率提升超过10%。“优粮优购”促进农民增收,建立了47个生产基地,订单种植面积82万亩,带动农民增收7.49亿元。“优粮优储”保障储备安全,完成了原粮仓升级改造、低温储藏平房仓和产品交易中心、大米恒温鲜储库等项目建设工作,储备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优粮优加”提升产品品质,示范企业对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倡导适度加工,提升加工水平。“优粮优销”打造名牌产品,大力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模式。盘锦大米、沈阳大米多次获奖,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2019年,在全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经验交流会议上,辽宁省作为全国先进典型在大会上发言。在2020年“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中,辽宁省9家企业13个产品荣获“中国好粮油”产品称号。
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全省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总投资3.1334亿元,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84个。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指导项目企业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工作开展,利用企业标准库房、烘干塔、罩棚、场地及质检、保管、装卸、清理等优越条件,更好地为农民提供“五代”服务,实现保障粮食安全、粮食节约减损和农民增产增收的建设目标。
完善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保障粮食质量安全。辽宁全省粮食质量检测体系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92亿元用于全省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涵盖57家单位。项目覆盖了1个辽宁省级储备粮质量检测中心、14个市级和42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在国家强力资金投入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下,辽宁省实现了“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总体工作目标,极大提升了全省粮食质量检测水平,进一步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通过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引领,2020年粮食产业工业总产值1044.2亿元,比2017年增长229.7亿元,增幅28.2%;主营业务收入1049.0亿元,比2017年增加469.3亿元,增幅81%;销售收入1066.1亿元,比2017年增长260.1亿元,增幅32.3%;利润总额43.6亿元,比2017年增加12.8亿元,增幅75.1%,有力促进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为全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2020年,为进一步深化优质粮食工程成果,持续提高“辽宁好粮油”供应水平,促进全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辽宁省深入实施“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全力打造“生态辽宁,多彩粮仓”崭新格局,进一步筑牢区域粮食安全防线。
创新服务,做好保障,切实扩大“辽宁好粮油”品牌效益。
开展“辽宁好粮油”产品标准制定和遴选工作。2020年4月,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与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合作,开展“辽宁好粮油”产品标准制定和遴选工作,相继发布“辽宁好粮油”产品12个系列标准,遴选出71家企业,85个产品为“辽宁好粮油”产品。
加强“辽宁好粮油”网营销平台建设。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生态辽宁,多彩粮仓”为主题,以传统纸媒、高速公路、城市地标、公共交通等载体为平台,积极推广全省公共区域粮食品牌;采取“政府行业指导、协会品控监督、国企运营推广、示范企业支撑、统一物流保障”的工作思路,分阶段推进营销项目建设与运营,建立融合展销、推广功能于一体的“辽宁好粮油”网宣传展销与运营监管平台。
推动“粮邮”战略合作。2020年8月,辽宁省粮食和储备局与中国邮政集团辽宁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共建粮邮品牌、共促邮粮发展”合作理念,深入开展“粮邮”合作,发挥邮政商流、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服务优势和行业“国家队”的责任担当,在快递物流、金融、电商、品牌推广等方面通过深化合作、优势互补,加大对“辽宁好粮油”企业支持力度,着力解决粮食企业“物流难、资金难、营销难”的问题,为“辽宁好粮油”企业搭建更高层次发展平台,助力企业更高质量发展。
率先垂范,打造样板,不断提升辽宁优质粮油供给水平。
2020年12月,为有效衔接第一轮优质粮食工程,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充分利用区位和资源优势,坚持扶优扶强和扶小扶弱相结合,以全省优质水稻、杂粮产业为重点,以绿色仓储能力提升、粮食加工设备提升及“辽宁好粮油”品牌宣传推广为依托,着力补足绿色仓储、加工能力、品牌推广等方面的短板,努力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实现粮食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满足消费者对优质粮油的需求,促进乡村振兴。
计划到2022年,打造1个省级龙头骨干企业,2个以上水稻示范县,4个以上杂粮示范县,3个以上市级龙头骨干企业,培育10个以上“辽宁好粮油”产品品牌。2021年8月,经项目评审,确定18个建设项目,三年计划总投资6.8269亿元,辽宁率先进入优质粮食工程2.0时代。
深入推进,有机融合,着力打造“生态辽宁,多彩粮仓”崭新格局。
“十四五”期间,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将因地制宜,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充分承接和运用第一轮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成果,优化“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成效,促进区域粮食产业发展。
围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粮食质量追溯体系提升、粮食机械装备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六大行动”,有机融合“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深化“粮邮”战略合作,加强“辽宁好粮油”公共品牌宣传,积极开展高铁、电视、媒体等推广,全力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持续增加优质粮食供给。
仓廪实,天下安。粮食储备制度是保障粮食安全工作重要举措。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有关精神,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积极推动《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有力提升依法管理依法治粮水平,从制度上为全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1年5月27日,《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经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于粮食安全在东北地区战略地位中的重要作用,直面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地方储备粮计划、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动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条例》的出台为辽宁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运行机制,加快构建高质高效、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供重要保障。
明确责任权属,保障地方粮食储备安全。责任明晰是做好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的关键。为确保地方储备粮管理实现统筹规划、协同保障、分层监管、各司其责,共同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目标,《条例》明确了监管部门、运营管理企业以及承储主体在地方储备粮工作中的各自职责。
推进数字储粮,发挥粮食储备支撑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地方储备粮管理水平,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应用场景,在《条例》制定中,对地方储备粮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作出制度要求。《条例》顺应“十四五”时期的大趋势,聚焦“数字储粮”建设,进一步加快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储备粮管理深度融合,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为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赋予了新动能,是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重要支撑。
加强执法监管,稳步提升依法治粮水平。为了确保地方储备粮安全,优选承储企业,把好承储企业入口关,《条例》在现有管理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相关机制,首次将资格审定和企业选定责任主体分开,权力下放,有利于发挥运营管理企业的能动性,更切合地方储备粮管理实际。《条例》规定:承储企业资格由粮食管理部门确定。运营管理企业从具备资格的企业中,按照布局合理、便于监管和降本节费的原则,择优公开选定承储企业;没有运营管理企业的市、县由同级人民政府指定部门选定。
做好新时期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事关经济行稳致远、事关人民美好生活。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将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守正创新,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定走好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提高粮食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守住管好“天下粮仓”。让“中国粮食、中国饭碗”成色更足,让辽宁粮食、能源和战略物资、应急物资储备实力更强,让“辽宁好粮油”叫得更响,让保卫粮食安全的坚强柱石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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