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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三角地区 2025年将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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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朱凌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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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珠三角地区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 《意见》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编制行动方案。以汕头、河源、中山、茂名4市作为行动方案编制试点市,示范带动其余17个市编制行动方案。各市全面摸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整体谋划,夯实攻坚任务;二是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以镇带村。城镇周边的自然村优先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优先选择管护简便、建设运维费用低的工艺设备。鼓励有条件的自然村优先选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三是科学合理选择建设运维模式。统筹辖区内农村工程建设,科学合理选择建设、运维、管理模式,如统建统管模式、农村供排水一体化模式、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模式、村(居)委自建自管模式;四是强化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按照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和办理成本;五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县级政府落实运维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乡镇(街道)落实运维管理直接责任;六是实施数字化监督管理。建立治理电子台账,通过电量、流量数据、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实时监管。开发移动客户端,纳入数字政府“一网统管”,畅通问题反馈与监督渠道。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朱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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