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在北京组织专家,就人工繁育中华鲟、长江鲟子二代及以后世代建议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召开专题论证会。我国长期从事中华鲟、长江鲟保护研究和人工繁育研究的10余位权威专家出席了论证会。
据了解,中华鲟、长江鲟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鲟1997年苗种规模化培育技术取得突破。多年来,中华鲟人工种群蓄养已形成较大规模;长江鲟在上世纪70年代已实现人工繁殖,90年代开始规模化人工蓄养保种。随着人工保种群体逐渐发育成熟,人工保种中华鲟、长江鲟后备亲鲟梯队数量正逐渐增多,且中华鲟、长江鲟的绝对繁殖力较大,保种群体具备强大的繁育增殖潜力。然而,由于目前中华鲟、长江鲟人工保种的规模庞大,带来了巨大的资金、人员和场地压力。中华鲟人工养殖环境下子二代已近繁育年龄,长江鲟子三代规模化繁育也已实现,因此专家呼吁应逐步开放中华鲟、长江鲟的合理利用。
论证会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杜浩系统梳理了中华鲟和长江鲟物种资源现状及保护需求,并表示,目前中华鲟和长江鲟全人工繁殖技术已经成熟,规模化人工后备亲鲟梯队已经建立,中华鲟和长江鲟的繁殖性能为繁育利用奠定了基础。
“通过规范合理利用,可以缓解人工保种面临的经费、场地等压力,以利用促进保护,解决人工保种、增殖放流和科学研究的经费难题,进而促进中华鲟、长江鲟保护事业发展。”杜浩提出了在保障野外资源修复力度前提下,开展繁育利用的途径以及“以利用促保护”方案建议。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危起伟表示,长江鲟是我国的特有品种,在我国具有很好的养殖适应性,耐高温、抗病害,繁育能力强,自然状态下繁殖可保持性状不退化,已经达到可以成熟开发利用的条件。
“保护野生动物必须要有产业支撑,通过人工繁育保证野生动物的资源量,才能实现真正的保护。把长江鲟、中华鲟放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既能实现濒危物种保护,又可有效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是可行的。”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原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说。
湖北宜昌三江渔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易继舫表示,目前,养殖者的养殖风险和代价较大,这不利于更多企业投入中华鲟保护。“将人工繁育中华鲟和长江鲟子二代及以后世代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有利于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据悉,此次论证会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将结合专家意见,向渔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一步促进中华鲟、长江鲟物种保护,并加快协调实现我国物种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