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农民日报 版次:第004版:版名:两岸农业合作 日期:20210330
融合发展开新局 吃下“定心丸” 踏实谋发展 多一层保障 多一分信心 摸得着的温暖 看得见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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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农林22条措施”:

融合发展开新局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彭瑶

  

  

  融合发展开新局

  

  福建省漳平台创园里工人给茶树浇水灌溉。 陈希健 摄

  

  编者按

  3月17日,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国家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这是有关部门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农业专家、台胞台企中引发了广泛讨论和热烈响应。近日,本报记者连线采访了部分专家、台胞台企,将他们对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反馈进行报道,感受他们振奋鼓舞的信心和决心。

  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等十一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围绕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多个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涉及农地林地使用、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多个方面。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推出“农林22条措施”,将对促进大陆乡村振兴和两岸融合发展发挥哪些作用?围绕相关问题,记者专访了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韩一军和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高颖。

  

  内容广力度大,契合台胞诉求

  两位专家指出,“农林22条措施”既着眼“十四五”时期大陆农业林业发展新要求,又回应台胞台企的主要诉求和期盼,是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

  目前,大陆正加快实施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农林22条措施”立足新发展阶段,鼓励台胞台企抓住机遇、升级发展,积极投身乡村建设。如支持台胞台企发展乡村特色农业,参与智慧农业的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参与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畜牧水产养殖等多个领域的建设和生产经营,还鼓励台企参与农林产品国家标准起草,基本涵盖了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各个方面,并就涉农涉林资金补助申请、开拓内销市场、深化台企与农垦企业合作、加强两岸合作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为台胞台企提供有力支持。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第1条明确台胞台企通过流转取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两位专家特别指出,目前在大陆参与农业林业发展的部分台胞台企面临土地承租到期、不知下一期如何延续的问题。土地能否继续承租,关系到台胞台企进一步的投资方向和核心利益,为了让台胞台企多一层保障,“农林22条措施”明确台胞台企土地流转受法律保护,且在流转合同到期后,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保障其有稳定经营预期,这让台胞台企吃下了“定心丸”,更有信心和底气持续落地新项目。

  同时,措施第21条提到台胞台企“可同等参与茶叶、水果、花卉等农林产品的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共同促进两岸标准互联互通”。两位专家说,国家标准是共同协商一致并共同遵守的技术规范,标准化工作在降低生产成本、协调生产过程、提升国际竞争力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措施规定台企在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方面与大陆企业享有同等待遇,这种待遇体现了标准公开、透明、共同协商的特点。大陆有庞大的市场需求和较台湾更好的生产环境,台湾则在部分行业累积了经验与海外营销通路,通过行业标准的共同制订与修订,将使两岸企业融为一体,优势互补,有助于提升两岸企业在标准领域的话语权,增强农林产品竞争力;将降低检验检疫等贸易程序,有效降低成本,促进两岸贸易畅通,带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可有效扩大营销网络,有助于企业高质量“走出去”。

  

  载体稳步拓展,合作持续深化

  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已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发展格局,合作载体稳步拓展,目前15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2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已经成为台胞台企到大陆投资农业的首选地,成为两岸农业融合的桥梁纽带。此次措施第16条提出支持设立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这与目前的合作载体又有什么不同呢?

  对此,两位专家介绍,近年来,福建、浙江、广东等地利用自身地理位置优势,在建设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创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展两岸特色乡镇交流等方面先行先试,搭建起两岸产业合作优质平台,实施了一批对台农业合作的政策、措施和项目,为推进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推动创设“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是在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上,为更多的台胞广泛参与大陆经济建设创造条件,为他们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共同推进产业培育、品牌打造、农村文创,深化两岸农业融合发展搭建更多的渠道平台。

  关于第6条为什么专门提到在福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台胞台企可纳入“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和台企台胞征信查询应用范围,两位专家解释说,这项措施实际上已在福建省内先行示范。福建省利用台资的数量和规模持续在大陆各省份中位列第一,截至2020年底,福建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789个,合同利用台资42.2亿美元,福建对台农业合作在两岸交流中发挥着引领示范作用。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在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试点,为符合条件且信用良好的台商台胞颁发“金融信用证书”。目前,“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颁证工作已在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泉州市、漳州市等多地落地,金融机构对台金融产品也从个人信用贷款扩展至企业信用贷款及信用卡等领域。2019年7月,两岸相关征信机构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推出两大类8个品种对台征信产品。

  那么,这个“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究竟有什么作用呢?两位专家进一步介绍,农业投资周期长,台企和台胞有着较强的融资、贷款需求,但由于在大陆没有信用记录,长期制约大陆金融机构对台资企业授信、对台胞贷款业务的开展。两岸征信通道的打通,对两岸金融业态的集聚以及两岸金融机构融资合作等方面提供很大便利,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台企台胞来大陆发展。

  

  共谋乡村振兴,促进互利共赢

  “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那么台胞台企在大陆乡村振兴中可以发挥哪些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乡村振兴战略又将为台胞台企在大陆的发展带来哪些新机遇?

  对此,两位专家明确指出,台胞台企在大陆乡村振兴中大有可为。作为最早开始发展休闲农业的地区,台湾在发展乡村旅游方面可以为大陆提供很多经验借鉴。从20世纪80年代传统农业衰退后,台湾开始向观光农业转型,经过几十年探索,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与较高知名度。农庄真正做到了“小而精”,注重精细管理、精深加工,注重体验,量少而质优。福建省从2018年开始先后引进了台湾66个建筑师团队、200多名乡建乡创人才,参与全省30个县112个村庄建设,打造了一批网红点、乡村旅游村和产业基地。除从事传统种养业外,越来越多的台胞台企利用“农业+”“旅游+”“互联网+”等方式,进入到乡村旅游、农产品深加工、农村电商等领域,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既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台胞台企也取得发展新成效。随着两岸农业合作越来越密切,人员交流、展会交流、信息交流日益频繁,乡村振兴战略也将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从而促进两岸互利共赢。

  两位专家特别强调,大陆已进入新发展阶段,物质基础雄厚,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社会大局稳定,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经济长期向好,内需潜力不断释放,大循环活力日益强劲。这为台胞台企在大陆发展提供了非常广阔的空间和难得的发展机遇。措施第22条专门提出支持台胞台企拓展大陆内销市场,这是主动帮助台胞台企融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善意之举,将进一步增进台湾同胞的利益福祉,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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