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证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农业现代化有一个很大的阻碍就是农田分散,地形复杂,导致许多地方大型农机和现代化农业技术无法施展,而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将从根源解决这一问题,为我国农业的高速发展奠定基础。
然而,由于我国地形地貌多样,不同地区的气候、土壤等地理环境各不相同。各地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没有既定模式可以遵循,各地需要因地制宜,创新思路,走出一条适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设体系。
近年来,甘肃省景泰县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因地制宜,不断创新,以问题为导向,探索出了一条干旱山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发展模式,彻底解决干旱山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土地撂荒问题,为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统揽景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局,有以下经验值得借鉴学习:
“先流转后整理”。政府和村集体公布企业流转土地信息,并按照村民意愿与企业达成一致,由乡镇政府监督,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与村民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与企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再由企业提前介入,在建设规划中兼顾经营需求,确保土地整理开发一步到位,避免以往土地“先整理后流转”导致开发者不经营、经营者不开发的“两张皮”现象。
“突破条田限制”。打破原有土地条田化限制,全面推平田埂、田间小路和水渠,统一配套建设灌溉管网、林带、道路等设施,土地平整产出率提升10%以上(即平整100亩就能增加10亩耕地),单地块面积达1000亩以上,机械化率达90%以上,变土地“条田化”种植为“集约化”经营,实现了农业机械化生产、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
“只到册不到户”。针对以往土地“到册到户”分配后,因地块、流转费用等差异,易引发矛盾纠纷和违约再流转等问题,探索推行“只到册不到户”,即只在承包地登记册上确定土地面积而不标明具体位置,再将土地集中流转经营,不仅保护了农户土地承包权,而且避免了因土地分配产生的矛盾纠纷。
“实现多方共赢”。推行“旱砂地变产业基地、农民变产业工人、收入单一变多元增收”的“小三变”模式,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村集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土地流转收入+入股分红+种植收入+务工收入”多元增收模式,累计带动农户2万余人,实现人均年增收5000元以上。全面推广水肥一体化,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实现亩均节水300方,水资源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亩均化肥使用量减少45%,提高企业效益。同时,将推平的地埂、集体土地量化入股,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200万元以上,实现了企业增利、集体增益、群众增收的“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