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上海大学课题组实地调研了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新兴县)、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滕州市)、黑龙江省克山县、浙江省永康市、江西省婺源县等地的返乡创业情况。调研显示,国家相关政策的效应明显,返乡创业对创业者生活质量、健康状况、工作自主性、工作与家庭的关系、信任感、创业合法性、公益活动等方面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对于返乡创业者来说,也存在“两难”“两高”“一不足”等问题,急需通过制度供给加以解决。
一、返乡创业存在的问题
(一)创业融资难
创业,首先要解决的是资金从哪里来、资金如何保障、资金风险如何应对等问题。尽管国家设立了返乡创业贷款,但创业融资还是呈现“一高、一慢、一串”的问题,即利率高、批复慢、因担保引发一连串违约。
(二)企业用工难
在基层员工方面,具有专业素养的青年劳动力严重缺乏。在中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工方面,乡村创业缺乏有效吸引力。家族企业接班人面临青黄不接情况。
(三)环保要求高
近年来,由于环保高压态势,返乡创业的企业在环保问题上面临“三高”问题。首先是技术要求高,许多生产加工型企业无法承担转型所需的高额费用,也无法承担大量投资、建设生产线后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其次是经营成本高,一定程度上讲,环保投入加重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第三是环境监管高频化,企业往往需要消耗大量精力应对各部门的环保检查。
(四)企业维权成本高
当前返乡创业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维权成本高的问题比较突出。首先,大部分返乡创业企业的创业者及员工文化水平较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保护手段不足,能力不强。其次,知识产权违法成本和侵权成本较低,即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会面临举证难度高、耗费时间长和耗费精力大等问题。
(五)技术更新动力不足
调研显示,返乡创业企业对技术更新特别是机器换人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是多规格、小批量生产模式下的行业暂时无法实现机器换人,如红薯的传统制作、一些特殊农产品的加工等。此外,机器价格高昂,政府补贴较少,很多企业望而却步。
二、政策建议
(一)多维发力,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要把普惠金融的重点放到农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给予政策性倾斜,探索建设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融资中心。政府要完善金融监督协调机制。当出现资金链断裂危机时,由政府出面,协调银行对危机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通过“输血”恢复企业的“再造血”功能,实现政银企多方共赢;对于个别大型企业面临的资金链断裂可能引起的区域性金融风险,采用适当的倾斜政策解决危机,完善经济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计划。
(二)多点突破,解决企业“用工难”的问题
一是要加强乡村振兴与鼓励返乡创业的政策宣传力度。地方政府着力搭建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人才流动平台(特别是高级技术人员与中层管理人员)。二是加强对返乡创业者的技术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三是采取“两手”解决接班人的问题。一手是积极培育农二代对经营家庭企业的兴趣、信心和能力;另一手是转向选择职业经理人。
(三)多措并行,解决返乡创业企业的环保难题
对于乡村企业的环保问题,应该多措并行,不易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一是推动企业技术升级。政府部门要主动关注个体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急需转型等问题,有计划地对其进行升级改造或淘汰关停,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新工艺,有效提高原材物料的利用率。二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政府部门可在区域内吸纳与重点行业配套的企业,降低企业转型的技术成本,引导本地区形成闭环式产业链或相对集中统一的产业集群。三是实施精准环保治理。对一些需要达标改造的企业给予合理的过渡期和整改时间;对守法企业则应给予一定资金和政策上的奖励,如税费减免等,从而在企业文化中植入“违法成本远大于守法成本”的观念,激励个体企业加强环保意识,从而将环保内化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四)多举同推,促进知识产权在返乡企业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作用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返乡创业的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起到决定性作用。关键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增加知识产权法的学习培训,在侵权行为发生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为之后的维权争取最大利益。二是资金到位。建立专利权保护基金,成立相应的基金管理委员会,通过专业人士对委托人提出的产品或技术进行评估,确定是否代理申请。三是机构到位。设立专门的农村知识产权受理部门,建立完整的受理制度,确保知识产权受理专人负责,维护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四是惩罚到位。健全惩罚性赔偿制度,细化判罚规则,适当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增加侵权者的违法成本,对潜在侵权者产生震慑效果。
(五)多方助力,加快返乡创业的产业升级步伐
一方面,支持发展机器租赁与社会化服务产业,解决企业一次性的资金投入问题,通过提供专业的技能培训,为中小企业客户输送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对于已经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社会融资和设备租赁等方式购买设备和技术的企业,地方政府可以给予扶持和补助。对于无力购买机器的中小企业,可针对项目分类予以补助,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除了给予企业资金支持,政府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改革方案和咨询服务,对企业内部的人才培训提供师资服务,对于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的企业进行奖励等。
专家点评
尹成杰:城乡融合发展是对世情、国情和农情进行综合判断而提出的,我国已经到了城乡融合发展阶段。张家港和浏阳发展比较快,城乡一体化起步比较早、有很多创新和经验,值得研究和提炼。城乡融合发展应在产业融合、规划融合、基础设施建设融合、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融合问题进行更深入研究和把握。
杜鹰:张家港、浏阳调研报告的逻辑构造是,“产业留乡”和“教育进城”两股力量造成了“人户分离”,这值得商榷。实际上“产业留乡”本身就值得讨论,从产业经济学原理来看,以资本的集聚为前提的工业和以人口的集聚为前提的第三产业,它们的载体只能是城市。报告选择的两个样本地都具有特殊性,一个张家港的苏南模式,另一个是生产花炮而不得不分散的浏阳,所以得出了“产业留乡”的结论。事实上,不构造这对矛盾,同样可以解释农业转移人口“城乡两栖、居业分离”现象。我今年的调研得到一个基本的认识,就是进城农民工落户的意愿是下降的,大多数农民工不愿意转成城市户口,这与这些年城乡福利差缩小有很大关系,进城农民工就是不迁户口,也可以享受和城里人差不多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农村“三权”的预期收益也是看涨的,所以,是这个原因造成的“人户分离”,不是“产业留乡”造成的“人户分离”。我国的城镇化进程相当长,要对“城乡两栖、居业分离”状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而这种状态的存在,对城镇化的质量、对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都会产生十分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