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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19年11月2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福建 调结构 严监管 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坚持以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力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持续强化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屠宰行业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福建特色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三突出”强化顶层设计

  突出高位推动。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对屠宰管理工作作出了批示,分管领导还亲自研究部署,亲临一线调研指导。各市、县(区)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专门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突出政策引导。2016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屠宰行业发展目标,并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行业管理、政策扶持等八个方面出台了具体措施。今年,福建又把屠宰管理作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和《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在屠宰厂建设用地、标准化创建、冷链配送体系和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突出财政扶持。今年4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与财政厅联合发文,明确继续按照中央原来确定的标准实施屠宰环节病害猪补贴政策。同时,省财政对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建设,按先建后补原则,给予每个10万元补助;对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按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个20万元、非重点县每个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福州、泉州等设区市还安排专项资金对屠宰厂标准化建设予以补助。

  

  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按照扶大限小、减数控量、提质增效、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深化生猪屠宰企业审核清理,依法取缔不合格屠宰厂(场、点),2017年底前关闭了所有不合格的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2018年底前关闭了所有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场,今年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又坚决关闭了一批未落实“两项制度”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减至目前的122家。

  严格行业准入。对新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照设置规划、设立标准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等要求进行审批,不再审批日屠宰500头以下及含有代宰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机械化、规模化屠宰企业销售网点能够辐射到的城区和乡镇,不再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小型生猪屠宰点,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只减不增。同时,要求各地新建、迁建的屠宰厂(点),必须征求省农业农村厅意见后确定。近3年来,新(迁)建的16家屠宰企业,全部为日屠宰能力500头以上的规模化、机械化屠宰厂。

  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在做好加减法的同时,福建先后印发了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规范》和《验收标准》,并成立了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标“六化”要求,全面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申报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厂有10家,已组织验收5家。

  

  严格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采取下达目标责任、举办培训班、加强日常巡查和风险评估等形式,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生猪进场查验、宰前静养、“瘦肉精”自检、肉品品质检验、肉品“两证两章”出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屠宰活动。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按照省级不低于5%、市级不低于20%、县级100%的比例,组织实施屠宰活动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通过农业网站和政府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66次,实现对所有屠宰企业均抽查2次以上。

  持续加强“瘦肉精”监管。坚持“县级天天抽检、市级月月抽检、省级季度抽检”制度,并实施检打联动,有效防止含“瘦肉精”畜产品流出屠宰环节。1-10月,全省共检查屠宰场6491场(次),抽检待宰肉牛、肉羊和生猪尿样23.9万批次,检出并依法处理阳性肉牛5头。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福建农业农村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先后3次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各类违法行为,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99万人次,组织执法6719次,联合执法584次,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88个,查处行政违法案件97件,移送公安19件,进一步规范了屠宰行业正常生产秩序。

  

  强化疫病防控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认真落实“两项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方案,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省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顺利实现了“三清四明两解决”目标要求。目前,在产的生猪屠宰企业均已实现非洲猪瘟自检,全省屠宰环节共配备官方兽医1203名,基本满足屠宰检疫工作需要。

  严把屠宰检疫关。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农业农村部第119号公告、新修订的《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要求,严格将非洲猪瘟检测合格作为生猪屠宰检疫合格标准之一,将自检报告作为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重要依据,认真督促屠宰企业按照批批检、全覆盖原则,切实规范样品采集和检测行为。为切实提高检测结果准确性,福建印发了《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建设和检测技术要求(试行)》,7月份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病毒自检能力比对。

  完善动物防疫措施。以非洲猪瘟防控为契机,督促屠宰企业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条件,进一步健全活畜、车辆、车间、工具、人员等消毒制度。为有效防止疫病在屠宰环节的传播风险,实施养殖场与屠宰企业“点对点、批批检”的调运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7月和10月组织开展了全省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和秋季“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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