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红本报记者郝凌峰
寒冬时节。1月16日,在河北望都县红果实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温棚内,县农业局质检站负责人耿欣正在检测西红柿。她说,得益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去年,该合作社被列为首批食用农产品进京防控合作示范单位。
据悉,为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该县开展主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制定了《农业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全县农产品实际生产状况,推荐规模化、组织化程度高的黄瓜、番茄、茄子、西瓜和食用菌等5个品种进行试点。采取企业签订质量保证承诺责任书,企业内检验员严格控制内部质量,生产的每一批成品在上市之前,有自验设备的自行检测;无自检设备的委托县级和上级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检测合格后;填写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市销售。
在实施过程中,该县多部门齐抓共管。农业部门负责对生产经营者开具合格证的规范性进行检查,食药部门负责抽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验证合格证开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违规乱开或虚假开具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将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逐步构建生产经营者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多元治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数据显示,2016年,该县农产品监管站、质检站、执法队,采取每月定期和随机的方式,从产前、产中、产后到基地、蔬菜专业村和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共督查基地96个次,批发市场和超市60个次,督查指导蔬菜种植户823户,共检测样品516多个。
“合作社的蔬菜必须具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才可以上市。”红果实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黄素学介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按照农业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对所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合格证试点强调的是主体承诺出具,不要求必须检测后出具,旨在提升生产主体的自律性。
农业局质监站站长陈桂林介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实现多赢效益。它能提升望都县农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扩大本县农产品在京津冀地区的销售量,提升销售价格,促进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它能增强生产经营者源头质量把关意识,为市民消费本市农产品提供安全保障;它还将对望都县与农产品加工相关的服务业、旅游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