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气候炎热,水温较高,水产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切实抓好夏季水产养殖生产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各级渔业部门要从保供给、保增收、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水产养殖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性,保持高度警惕。要加强与气象、水利、海洋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台风、洪水、高温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科学分析对水产养殖生产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还要结合水产养殖生产实际,部署落实养殖设施检查、维修、加固等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研究制定高温干旱情况下养殖用水保障预案。要加强灾害发生、危害、损失等情况的监测,及时研究重大灾情应对措施,争取各级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资金和政策支持。
针对夏季气候特点,要不断强化养殖病害监测防控,尤其要切实加强大宗养殖品种常规性、多发性疫病的监测和预警。同时,要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指导,强化规范用药宣传和监督检查,引导养殖生产者科学用药。为了防止病害跨地区传播,地方各级渔政部门要大力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严格依法检疫。
在做好养殖管理工作的同时,地方各级渔业部门还要高度重视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落实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及时发布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此外,各地要着力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秩序,认真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快推进养殖发证登记工作,保护重要养殖水域滩涂。尤其要组织做好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带动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要强化执法监管,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和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部署,聚焦养殖证、生产记录及苗种生产、进出口和检疫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为水产养殖规范有序生产保驾护航。
农业农村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夏季水产养殖技术指引》在部官网公布供各地参考,地方各级渔业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技术措施,并指导水产养殖生产者加强饲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