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农民日报 版次:第003版:版名:三农论坛 日期:20201017
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 创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济南模式 推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质升级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高岗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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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0年10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高岗村模式

郭晓鸣 骆希

  农村人居环境不仅关系到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更直接影响乡村和谐稳定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当前一些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面临着农户参与度低、对政府依赖性强、长效治理机制缺失等矛盾,亟须通过突破性的模式创新有效破解现实难题,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同步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治理优化,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解放乡高岗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积极探索垃圾治理有效路径,首创“组织引领、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健全制度、现代管理”为核心的“高岗模式”,系统性解决了乡村垃圾处理难、面源污染大的突出难题,依靠农民全方位主动参与实现了乡村人居环境从“脏、乱、差”到“净、畅、丽”的重大转变,对于实现“生态宜居”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主要探索

  以组织带动为引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池臭气熏天、垃圾外溢二次污染等突出问题,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拆除所有“垃圾池”,倒逼农村垃圾治理。二是突出宣传引领。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图册,组织干部党员等以院坝会等形式进组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有效提升群众的环保理念和垃圾自主分类意识。三是突出权利强化。在充分讨论基础上,制定了每户每年缴纳100元垃圾清运费及专款专用的相关制度,每年坚持收支全面公示,村民对垃圾清运资金使用的监督权利意识明显增强。

  以源头减量为核心,创新垃圾分类机制。一是实行“三分类”归类。将垃圾划分为可回收利用、不可回收且需深埋作无害化处理、不可回收但无需作无害化处理三类。二是实行“三分类”处理。针对第一类垃圾,集中进行回收再利用;对第二类垃圾进行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第三类垃圾必须放入指定垃圾收集袋,由清运员定时定点清运。三是实行“日清扫、周清运”服务。农户于每周日将不可回收垃圾放入垃圾收集袋,由清运员到户收集,统一运往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处理。

  以常态管理为基础,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一是建章立制。高岗村将垃圾分类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将门前“五包”落实到户,实现监管网格化。二是考核激励。按月度、季度、年度开展“爱美二七”“洁美家庭”“生态文明户”创建活动,将结果全村公示并发放奖品,有效激励群众自觉主动参与村庄环境治理。三是常态监督。采取“三位一体”常态化监督管理,由农户监督清运员按时清运,村“两委”监督农户持之以恒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垃圾清运员监督农户是否按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

  

  重要创新

  “高岗模式”是依靠农村内生力量主导优化乡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成功范例。该模式以垃圾分类清运为突破口,在“制度设计、组织引领、激励构建、农民参与、政策支持”五个重要方面进行了创新性制度探索,成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具有重要创新和推广价值的成功典范。

  以可行制度设计奠定改革基础。高岗村人居环境治理制度创新包括:一是将标准简易化。基于农村现实基础和对生活垃圾分类后直接利用的客观需求,高岗村对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有效简化,建立适合于乡村推广的垃圾“三分类”标准和“日清扫、周清运”制度。二是将标准制度化。高岗村将人居环境治理纳入“村规民约”,重塑有内在约束力的乡村制度规范,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顺利推行奠定良好制度基础。

  以强化组织引领减少改革阻力。村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需要一个渐进过程,必须有效地加以引导和示范。高岗村充分发挥村组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减少改革阻力。一是强化村级组织在公共事务决议中的引领作用。村“两委”将垃圾处理问题作为全村重要民生工程,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和决议,促进村民形成共同意志。二是强化村组干部在人居环境治理中的示范作用。村组干部亲自动手分垃圾、上门收垃圾,通过以身作则践行垃圾分类制度,有效减少了工作推进中的各种矛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以多元激励机制化解瓶颈矛盾。高岗村强化集体性参与激励,通过组织实施多类评比活动,构建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多元激励机制,有效改变了环境治理只能靠政府的路径依赖,激发村民参与意识和环保意识,增进了社区归属感和家庭荣誉感,促进了人居环境长效治理。

  以自主充分参与激发内生动力。全方位构建农民自主参与机制,是高岗模式最重要的制度特征和创新价值所在。一是制度设计参与。动员组织村民全程参与垃圾分类标准、经费收取和使用标准、评比标准以及实施方案等制度的讨论决策。二是实施推进参与。动员组织村民直接参与拆除原有垃圾池和露天垃圾场整治工作,变“群众看”为“群众干”。三是日常监督参与。通过农户监督清运员,保证按时清运和清运质量,通过清运员监督农户,保证农户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四是资金筹措参与。经过村民充分讨论建立每户每年交纳100元垃圾清运费的资金筹措方案,既减少垃圾清运的资金压力,又促进村民对村内环境治理的关注和监督,有效激发了农民参与的内生动力。

  以精准政策支持提升改革效率。在高岗村的实践中,针对垃圾分类设备缺乏和村民前期参与认同度不高的困难,地方政府统筹财政资金为每户村民配发垃圾分类桶,针对村内垃圾收集运输的关键障碍,配置一台适应当地丘陵地形的垃圾收集车。通过瞄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痛点和难点实施支持政策,有效改进了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显著提升了人居环境治理的政策效率。

  

  经验启示

  高岗村的人居环境治理模式找准关键节点对症施策,有效破解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根源性问题,通过创新模式对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形成重要经验启示:

  必须重视加强基层组织引领与充分发动农民参与相互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基层组织是动员者、组织者、引领者,农民群众是参与者、实施者、受益者,只有将组织引领与农民群众参与有机衔接,才能实现农村环境治理政策的有效落地。高岗模式的成功实践表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一方面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动员、引领和示范作用,准确把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点和方向;另一方面应当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充分参与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长效动力。

  必须实现建立制度规范与构建激励机制双向突破。完善的制度规范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准绳,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制度长效推行的保证,二者双向推动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从高岗实践看,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是提高人居环境治理效率不可或缺的,但基于乡村实际,制度规范应当可操作、易推行,并与具有内生约束力的村规民约有机结合。另一方面,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需要创造性地构建激励机制,充分结合传统乡村“熟人社会”的特征,探索建立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让农民群众在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中提高参与感、获得感和荣誉感。

  必须坚持政府有效支持和探索市场化机制同步推进。政府支持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基本方式,市场化机制是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选择,二者同步推进对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机制至关紧要。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一方面应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重点解决人居环境治理的关键性难点和痛点,为市场化机制发挥作用创造基本条件。另一方面应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各类项目,鼓励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吸引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必须引导深化单向改革与强化乡村治理联动协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高岗模式的实践深刻表明,将人居环境治理决策过程与村民民主自治联动,将人居环境治理群众动员和提高基层干部现代治理能力联动,将人居环境治理硬件建设与乡村基础设施现代化联动,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实现“生态宜居”与“有效治理”的协同推进,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作者单位:郭晓鸣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骆希 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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