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昊)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主要是支持完善兵团团场改革,落实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基本制度,优先扶持基干民兵兴办家庭农场,更好地履行维稳职责和民兵义务。
据兵团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意见基本要求有:一是坚持职工主体,家庭经营。坚持职工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鼓励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与联合;二是坚持规模适度。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实现最佳规模效益,防止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防止“垒大户”;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领。鼓励各地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农业生产区域特色,确定发展重点,创新发展思路,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总结推广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示范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四是坚持市场导向,择优扶持。落实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基本制度,优先扶持基干民兵兴办家庭农场。
意见提出,家庭农场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兵团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提升,经营管理规范,经营产业多元,发展模式多样。力争2022年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稳步提升,使之成为引领兵团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成为壮大职工队伍、稳固基干民兵队伍的主要组织形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一流民兵队伍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