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宁)3月17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中鸡蛋品种限仓标准进行调整,鸡蛋期货非交割月份持仓限额扩大至原限仓标准的2倍,交割月份持仓限额保持不变。修改后的规则自2020年3月20日结算时起在鸡蛋2006及后续合约上实施。
据通知,修改后的鸡蛋期货固定额度限仓模式不变,持仓限额标准有所提高。具体来看,鸡蛋期货一般月份限仓标准由原来的600手提高至120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限仓标准由原来的200手提高至40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限仓标准由原来的60手提高至120手;交割月份限仓标准维持20手不变。
这是鸡蛋期货上市以来大商所第二次扩大该品种持仓限额。为满足产业交割月套保和交割需求,2018年5月25日,大商所将鸡蛋期货交割月份持仓限额扩大至20手,为原限仓标准的4倍,并将非交割月份持仓限额也扩大到了上市初期制定限仓标准的2倍。2018年限仓调整以来,鸡蛋期货日均成交量18.6万手,日均持仓量17.5万手,日均换手率0.9,累计交割1433手,市场运行平稳,功能发挥良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此外,大商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企业风险管理计划”等持续开展,相关金融机构利用鸡蛋期货对冲风险的规模也大幅增加。随着鸡蛋期货市场的发展,产业企业和机构客户都提出了进一步调整鸡蛋品种持仓限额的诉求。
市场人士表示,交易所及时提高鸡蛋品种限仓标准,有利于产业企业套期保值和相关金融机构扩大服务规模,有助于提高机构投资者参与鸡蛋期货交易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市场稳定性。特别是提高交割月前月鸡蛋限仓标准,有利于提升临近交割月份合约流动性,更契合产业客户套保和期现结合需求,进一步促进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功能发挥。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易所将继续优化鸡蛋期货合约制度,密切监测鸡蛋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时根据市场情况对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大商所今年还将对其他期货品种限仓制度进行优化,进一步提高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市场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