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版:农产品质量安全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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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开创质量安全治理新局面
· 浙江:实现“一证一码”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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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0年01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实现“一证一码”全覆盖

  2016年以来,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聚焦聚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点任务,有效构建起了以“一证一码”为主导,追溯码、“三品一标”、检验检疫证明相结合的合格证应用模式,并实现了全省83个涉农县全覆盖、农业主导和特色产业全覆盖、规模生产主体全覆盖。

  坚持试点先行,强化推行合格证的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机制。明确“建立制度、规范样式、推动使用、加强指导、强化衔接”五大任务要求,使基层明确、明了、明白。选择余杭区等2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较高、推进基础较好的县作为试点单位,强力推进试点任务落地落实。

  加强立法保障,夯实推行合格证的制度支撑。2017年5月1日,浙江省出台实施《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率先在全国将合格证制度纳入地方性法规管理,明确规定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省农业农村厅配套制定合格证管理办法、规模农产品生产者认定标准,进一步具体明确使用主体范围,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标可对。

  规范引导管理,激发推行合格证的主体自觉。坚持“法人唯一、地址定位、信息有效”的原则,各地对辖区内登记的规模生产主体进行全面调查、检查,逐个登记入库,建立健全合格证使用登记名录;对于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主体和产品,一律不准予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一律不准予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一律不给予项目支持。并将推行合格证管理作为认定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的前提条件。

  尊重基层创造,创新推行合格证的应用模式。“合格证+产业”模式,按特色产业或品种分类,逐个渐次实行上市产品合格证、追溯码使用全覆盖;“合格证+品牌”模式,将合格证与区域公用品牌、“三品一标”等相结合,在县域内全面覆盖规模主体和中小散户;“合格证+追溯”模式,采用“合格证+追溯码”“合格证+产地编码”等联合推广模式。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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