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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19年12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商标侵权最高可罚500万元
记者 刘强

  本报讯(记者 刘强)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有关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已健全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大幅提高侵权成本,专利、商标侵权最高可罚500万元。

  《意见》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第一阶段,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第二阶段,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据介绍,近些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致力于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在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下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在立法方面,健全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大幅提高侵权成本。其中,《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于去年12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草案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确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赔偿数额,并将法定赔偿额从“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同时,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商标法,也加大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修改条款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这些举措将大大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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