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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19年12月0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中农产品执法办案讲实效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
本报记者 黄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从今年9月起,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具体指导下,由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牵头,会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成立14部门的联合行动工作组,在全国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处了一批重大违法犯罪行为。

  11月29日,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召开的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黄修柱介绍了农业农村部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整治情况。

  黄修柱表示,农业农村部党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部党组坚持把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同志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多次听取汇报,批示要“抓紧布置开展,务求实效”。多位部领导参与审改整治方案、部署工作、组建联合整治组、并带队督导整治工作。驻部纪检监察组密切跟踪整治进展,将其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进行监督。

  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执法办案方面取得了老百姓可检验、可评估、可感知的显著成效。黄修柱介绍,截至11月21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3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6.6万家次。销毁问题农产品和假劣农药兽药948.1吨;取缔了4471家不符合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查处生猪私屠滥宰、农药兽药隐性添加、农产品药残超标等问题10349起,行政执法案件2336个,移送司法案件193个;取缔无证照企业1094家,吊销证照企业214家,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社会氛围。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4+2+2+5”,其中“4”是指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4类农产品,第一个“2”是指使用禁用药物、不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的2种行为,第二个“2”是指农药、兽药2类农业投入品,“5”是指实施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禽蛋兽药残留及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改提升行动5大行动。

  行动开展三个月来,全国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筛选出私屠滥宰、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等典型线索683条,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部级安排农产品监督抽查1.33万个,向地方通报不合格产品信息。在蔬菜主产区开展农民安全用药培训,组织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和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技下乡活动,发放安全用药明白纸。同时,在部门户网站设立“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专栏,集中公布农业农村系统投诉举报邮箱和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稳定基层检测队伍,规范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为构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起草《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方案》,会同公安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征求意见稿)》。

  黄修柱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求各地对标对表、倒排工期、对账销号,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尤其是整治期间没有办结的案子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深挖源头、一查到底,继续加大查办力度,查深、查细、查实,坚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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